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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事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和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决策部署,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聚焦减轻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综合保障,实事求是确定困难群众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确保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有保障,不因罹患重特大疾病影响基本生活,同时避免过度保障。 点评: 实施分类救助,强化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要求科学确定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并强化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我们认为,该意见的发布有利于救助对象范围的进一步延伸以及形成多层次的医保体系。 自付费用按规纳入救助保障,加强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救助保障。意见中提出救助费用主要覆盖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因慢性病需长期服药或患重特大疾病需长期门诊治疗费用。我们认为,该意见的发布有助于提高保障水平,进一步降低慢性病患者和特殊疾病患者的就医成本。 加强信息动态化管理,分类健全预警机制。意见中提出要强化高额医疗费用的支出预警监测,加强部门间的信息核查对比以及对人群的动态监测管理。我们认为,医疗信息动态化管理将有利于建立健全长久有效的救助保障机制。 推动罕见病用药保障机制建立,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意见表示,鼓励各社会组织设立大病救助项目,探索建立罕见病用药保障机制,并落实相应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我们认为,在制度基础为保障的前提下,其他社会主体的充分参与,国家对罕见病群体的重视正在不断加大,多方的共同努力也将推动罕见病用药难题的加快解决。 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制度可持续发展。意见表示,各地应由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工作机制,并将政策落实情况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医疗救助工作绩效评价。我们认为,政策有望调动各地政府以及医务人员参与工作的积极性,确保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打开市场空间。 投资建议:我们认为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有望推动罕见病治疗药物研发以及强化医疗信息化管理,以满足患者的医疗救助需求,建议关注相关行业及公司的投资机会。 风险提示:医保政策收紧风险;医保支付限价风险;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海通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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