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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20 年度双边协商交易:成交均价-47.1 厘/千瓦时根据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数据,2020 年度双边协商交易的结果如下: (1) 参与主体:发电侧参与主体77 家,供191 台机组;用户侧参与主体122 家,其中售电公司121 家,大用户1 家。 (2) 成交电量:共成交合约1243 笔,总成交电量2117.13 亿千瓦时。 (3) 成交价格:总成交均价-47.1 厘/千瓦时。 交易主体以售电公司代理为主,最终用户实际让利幅度预计约4 分/千瓦时从成交均价来看,2020 年47.1 厘/千瓦时的让利价差较2019 年45.1 厘/千瓦时的水平增大了2 厘/千瓦时,但我们认为这未必完全客观地反映了电力市场供需的真实情况。 我们注意到本次用户侧参与主体的结构十分特殊:在总计122 家参与主体中,大用户仅1 家,其余121 家皆为售电公司。所以,如此背景下的成交结果,并未反映发电侧让利于用户的真正额度,因为售电公司作为“中间商”,也有一定的盈利需求。假如售电公司赚取每度电1 分钱的价差,那么用户侧实际享受的让利价差约为37.1 厘/千瓦时。 另外,我们也注意到国企背景的售电公司,无论是在代理用户数占比,还是在代理电量占比上,都已成为举足轻重的角色。据广东电力交易中心2019年上半年统计数据,国有售电公司代理用户数占比为40.4%,代理电量占比53.5%。我们判断,这些国企背景的售电公司中,可能较大比例由各发电集团设立,用以应对电力市场化改革对发电侧的冲击。因此,若从合并口径来看,发电集团与自身设立的售电公司进行交易,让利价差高低,可能并不会对整体利润造成明显影响。 在发电侧让利的基础上,考虑了售电公司的盈利水平之后,才是用户侧获得的真实让利水平。据广东电力交易中心2019 年上半年中长期市场的统计数据,发电侧价差让利35.7 亿元,售电公司价差电费收益4.9 亿元,约占发电侧让利的比例为13.7%;用户侧最终净收益30.8 亿元,约占发电侧让利的比例为86.3%。 基于以上数据进行推算,我们预计通过2020 年的年度双边协商交易,用户侧实际获得的让利幅度为4 分/千瓦时左右,我们认为该水平比47.1 厘/千瓦时更能客观反映真实的供需状况。 风险提示:宏观经济波动,用电需求不足,交易政策变化,行业恶性竞争(天风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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