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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事件:2021年 1 月20 日,中国人民银行就《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点评: 《征求意见稿》的目的是金融反垄断和强化监管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支付行业集中度高,不正当竞争的垄断问题凸显,在2020 年底金融委表态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的基调下,本次《征求意见稿》 的下发是对金融领域的反垄断的实践。此外,头部公司普遍以支付为基础开展数字金融业务,带来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潜在可能。现行监管办法是2010 年颁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已经不能对支付行业的系统性金融风险进行有效管控。 《征求意见稿》两点措施强化监管和反垄断:1)明确垄断认定标准,设立反垄断机制:《征求意见稿》对市场支配地位的警示标准和认定标准做出量化规定,单个非银行支付机构在非银行支付服务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三分之一则触发警示标准,在全国电子支付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时央行可申请执法机构对其市场支配地位进行审查,并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设立了明确的反垄断机制。2)厘清行业本质,回归支付本源,将支付业务重划分为储值账户运营和支付交易处理两类进行分类监管:原监管框架以支付媒介将支付分为银行卡收单、网络支付和预付卡业务三类。新监管框架根据是否开立账户和是否具备存款类机构两大特征,将支付机构分为储值账户运营和支付交易处理两大类进行分类监管,符合行业中目前主要存在以服务C 端客户提供付款工具的公司(如支付宝、微信支付等)和服务B 端商户提供收款终端(如移卡、拉卡拉等)两类公司的行业竞争格局,契合支付行业“付款”和“收款”的本质。 利好通过广告和SaaS 服务变现的中小型支付机构:《征求意见稿》反垄断的基调将打击头部支付机构,利好中小型支付机构的发展;强监管控制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举措将进一步打压数字金融业务的发展,引导行业回归支付本质,利好通过广告和SaaS 服务实现流量深度变现的支付机构。因此,通过广告和SaaS 服务变现的中小型支付机构将迎重大发展机遇。 投资建议:维持行业“增持”评级,相关受益标的为移卡(9923.HK) 风险提示:疫情反复带来的影响超预期;政策支持不及预期(国泰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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