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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概述: 2019年6月5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印发《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 分析与判断: 试点城市正式确定,2020年前相关建设预计完成。此次《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立了北京、上海、天津等国内30个城市作为DRGs的试点城市,并明确了工作路线图,通过“顶层设计、模拟测试、实际付费”三步走的思路,确保2020年模拟运行,2021年启动实际付费,这意味着相关信息化系统将于2020年末以前建设完毕。 DRGs建设推进加速,给行业带来多重增量:第一。DRGs软件建设的增量。根据我们先前专题报告中的测算,试点城市所带来的市场增量有望达到近20亿元。 第二,长期内带动电子病历、医保系统接口改造等增量。1)由于政策要求各试点城市要组织医保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上报前三年基本数据,这将加速部分城市二级、一级医院电子病历建设的步伐,且相关建设预计将于2020年之前完成。2)DRGs的运行还需要其他辅助系统的建设,包括系统接口改造、医院管理、临床系统的相应改造,以及配合“就医全流程信息全院范围内安全共享”等目标所对应的更高层次的电子病历建设。 第三,分组标准的明确将推动全国DRGs的建设。DRGs的关键在于分组标准,《通知》要求各试点城市在核心DRG(A-DRG)的基础上,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地方DRG分组体系和费率权重测算等技术标准,实现医保支付使用的DRG分组框架全国基本统一。考虑到医院层面普遍具有较强烈的医保控费需求,以及DRG分组框架全国基本统一后的可推广性,标准的完善将加速DRGs在全国范围内的建设。 建议关注:东华软件、卫宁健康、创业慧康。(民生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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