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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从《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文中称户籍改革《意见》)发布至今,已有3个月之久。对于城市中的异乡人来说,尽管依然没有当地户口,但一些变化已经在悄悄地发生。中国经济导报记者梳理了其间出台的一些政策,为你寻找那些照进现实的阳光。 社会救助 非户籍常住人口被纳入临时救助制度 与户籍制度改革一脉相承的是,10月底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不再以户籍为限提供救助,而是直接将救助对象划分为个人与家庭两类。 这意味着,无论你是否拥有当地户籍,只要遭遇了突发的重大变故,符合临时救助条件,就可以向政府申请救助。而在这之前,以低保为核心的社会救助体系,户籍是认定条件中难以逾越的一环。 对此,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坦言,过去以户籍为条件的社会救助体系,仍存在一些救助方面的空白点和短板,这些将在临时救助制度中得到弥补。“临时救助的范围,已经面向全体居民家庭和个人,只要遇到了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的严重基本生活困难,都可以申请临时救助。”窦玉沛说。 具体来说,此次临时救助制度明确了对三种情况进行救助:一是急难型贫困,即由火灾、交通事故或是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引发的贫困;二是支出型贫困,即对于那些家庭收入和经济状况高于当地低保标准,不能纳入低保范围,但家庭成员中有老人、残疾人,或是孩子上学等因素导致生活必需支出较大,出现临时性生活困难的情况;三是针对流动人口面临的基本生活困难。 实际上,第三种情况本身就是对过往的制度打补丁,对非本地户籍人口敞开大门。 与此同时,窦玉沛在日前召开的民政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临时救助制度不仅要做到应救尽救,而且还将探索建立主动发现受理机制。据其透露,主动发现受理机制包含的方式有:一是发挥基层党组织、社区、邻里、近亲属等方方面面的作用,发现线索及时报告,相关救助部门接到报告后及时响应;二是主动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本地区全部排查一遍,对于有可能发生急难事件的家庭或个人记录在案,建立信息档案,定期巡查。 不过,窦玉沛也强调,仅依靠政府的力量毕竟有限,因为政府提供救助要有法有据,有范围、有标准、有条件,还有审批程序,目的在于保证公平公正。但这同时带来的问题是,只能保基本,且无法满足个性化需求。在这方面,社会力量就可以体现出其资源丰富、方式灵活、形式多样的优势。 “政府救助必须一视同仁,救助了张三就得救李四;而慈善项目可以量入为出,可以一案一策,实施救助。”窦玉沛说,基于慈善的这一特征,下一步将继续鼓励其作为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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