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财股网为首页 网站地图 财股网导航 商务合作
首页
反垄断法律法规更加健全 2005年4月1日实施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奠定了我国汽车销售的基本模式,即一家汽车4S店只能卖同一品牌的汽车。我国进口车的销售以总代理经销商和授权经销商的形式运行。进口车的定价权完全落在了总代理经销商手上,这加剧了外资企业与其国内总代理经销商对进口车价格体系的控制。 刘文君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汽车垄断主要还是‘渠道垄断’严重,从4S店走的零配件维修价格畸高。这一轮调研也是希望打破汽车生产厂家限制4S店使用符合标准的非原厂配件的规定,二是打破生产厂家限制4S店出售第三方独立维修企业的配件的规定,让售后市场完全放开。” 《反垄断法》在2008年8月1日施行,按照分工,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法查处涉及价格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国家工商总局负责除价格垄断行为以外的反垄断执法,商务部则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从2012年初到今年8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与反垄断局与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关于汽车业反垄断调查已经走过了3年,远超其他领域仅需几个月的调查时间。业内有专家表示,在《反垄断法》出台六周年之际,国家发展改革委很有可能对汽车行业涉及垄断的车企集中进行处罚。 汽车反垄断并非中国的一时兴起,汽车业因为利润丰厚且市场地位重要一直以来都是模糊在垄断的边缘上,而难以被司法部门确定为“垄断”的行业。欧美市场对汽车反垄断定位较为准确,截至今年6月底,美国境内已经有34名汽车零部件企业高管和27家零部件制造商认罪,这些企业和个人总计遭到处罚的金额已经超过23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44亿元)。而鲜为人知的是,美国司法部门从2010年就开始对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价格操纵案展开调查,美国在这一批反垄断调查上耗时了4年,在调查过程中,美国的反垄断法也是在不断修正以更准确。中国的汽车反垄断刚刚兴起,取得对垄断市场的全面胜利恐怕非一日之功。中商情报网产业研究院汽车行业研究员李彬认为,“我国汽车市场集中度较高,但是汽车销售渠道仍处于小而散的局面,反垄断规则制定以及实施将倒逼经销商服务能力的提升,进一步规范市场,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源上避免车企垄断生产、销售、定价、维修保养等所有价格环节。”
上一篇:债券周评:转债市场将迎来长期上涨?
下一篇:房价环比下跌加速 市场调整将持续
投资亮点 1.行业影响力和社会形象进一步提升:2011年度,公司荣获2011年河南省省长...[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