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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反垄断法”2008年8月1日施行以来,奶粉、高价酒、液晶面板等行业的多家企业因违反法律而被处以重罚。今年以来,反垄断力度又达到另一个高峰。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获悉,多家车企的负责人7月下旬已经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接受了反垄断调查,而自7月25日后的豪车“降价潮”也侧面印证了这一点。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刘文君在接受中国经济导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我国的情况跟欧盟曾经的情况很相似,主要表现在4S店内配件的垄断也就是零售渠道垄断。现在通过价格监督与反垄断局的多年调研,利用《反垄断法》可以改观‘渠道垄断’,而且可以对违法的车企依法进行价格上的处罚。” 工商总局在8月1日发布的《关于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的公告》更是被看做为“汽车反垄断”加码,公告指出从2014年10月1日起,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并且汽车经销商需把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睿信致成咨询公司合伙人、汽车部董事总经理付志勇向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表示,“停止备案工作标志着一家4S店以后很有可能就可以卖多个品牌的汽车了,而4S店是车企主要下游垄断来源,我们行业内很期待具体的规则施行,这对打破‘渠道垄断’是大有益处的。” 豪车降价或只是取巧以逃避处罚 早在今年6月,商务部就曾表示,正对中国汽车行业潜在的垄断行为进行审查,将审查包括汽车行业在内多个领域潜在的垄断行为。而7月末,业内更是热议多家豪华品牌车企亚太区负责人到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接受反垄断调查。 《反垄断法》规定,涉及垄断的相关企业最高可被处以上年度销售金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相关负责人对中国经济导报记者举例指出了目前汽车行业的垄断行为,包括最低限价、跨区销售、品牌专卖的这些行为,涉嫌触犯《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禁止经营者对交易相对人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还包括,限制跨区销售,涉嫌触犯《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经营者禁止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还有,规定品牌代理,涉嫌触犯《反垄断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 虽然相关处罚并未公布,但近期多款高端车型纷纷降价已引起市场的高度关注。7月10日,奔驰第一个正式对外宣布下调配件价格:平均调价幅度超过20%,涉及smart、奔驰A/B/C/E/GLK/M/R/S级在内的奔驰主力车型的基础A、B保养以及配件更换价格等。7月26日,捷豹路虎中国宣布对旗下路虎揽胜加长版5.0V8、路虎揽胜运动版5.0V8,以及捷豹F-TYPE敞篷版三款车型降价,这些车型厂商指导价将平均下调20万元。7月27日,一汽-大众奥迪宣布,涉及旗下所有国产车型,从8月1日起主动下调国产车型上万种原装配件价格,平均降幅达20%。路透社在7月25日撰文表示,捷豹三款车型降价是对中国汽车反垄断调查的应声回应。 但是高价车降价是否有诚意呢?且看——一汽-大众奥迪声明此次调整只降低了国产车型的零部件价格,进口车方面的价格调整以及如何调整将在“合适的时间”发布。付志勇认为,“下调国产车型零部件价格,是奥迪最为可控的行为。国产的零部件均为本地化生产,因此采购价格和利润空间可控。而对于需要向德方采购的进口车零部件,受采购价格和关税影响利润空间较小,因此他们还不会贸然降价进口车。” 豪车降价固然还是让消费者叫好,但毕竟降价的车依然很贵属于小众消费,对汽车市场影响也只是泛起了涟漪。如路虎揽胜5.0V8低配车型售价198万元,整个下半年分配给每家4S店的数量也就两三台。至于捷豹F-TYPE敞篷版,此次降价的只限于2013款也不是最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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