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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2:电信、联通价格垄断案 涉嫌企业已完成部分承诺 201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举报,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涉嫌价格垄断案进行了调查。调查历时一年左右,主要调查中国电信以过高价格变相拒绝与中国铁通交易;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对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实行价格歧视的问题。 在调查中,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时还发现,两公司之间没有实现充分互联互通,是相关市场缺乏竞争的根源。 同年年底,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分别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中止调查申请,承诺进行整改,实现充分互联互通;加强专线接入资费管理,解决对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价格歧视问题;提升消费者上网速率,降低资费水平,消除涉嫌垄断行为的后果。 据悉,2013年12月23日和2014年1月7日,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分别提交最新整改情况。 “调查时,电信、联通两公司之间互联带宽严重不足,互联互通质量很差。”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表示,据工信部电信研究院统计,2011年10月电信至联通的忙时网间时延为125.46毫秒,丢包率3.05%;联通至电信的忙时网间时延为129.05毫秒,丢包率4.1%,均属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网间通信障碍情形,实质上是一张不合格的网。“为此,调查时我们即要求两公司实现充分的互联互通,并实施对等互联、互不结算。” 2012年以来,电信、联通两公司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要求下进行了较大幅度扩容,共扩容带宽480G,由2011年的277G增加至757G,增长173%。 “互联互通质量有较大提升。”许昆林说,“自2013年1月1日起,两公司实现对等互联、互不结算,建立了有利于互联互通的良性机制。” 根据电信研究院的数据显示,2013年12月电信至联通的忙时网间时延63.55毫秒,较2011年10月下降49%;丢包率0.23%,下降92%。联通至电信的时延85.36毫秒,下降34%;丢包率3.3%,下降20%。 “互联互通和扩容是过去一直解决不了的问题。同时,对电信、联通这种国企涉嫌违法行为的调查,可以说是里程碑式的。”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副组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黄勇在接受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说,“可以看出《反垄断法》在主体适用上是一视同仁的。” 而对于中国电信涉嫌以过高价格变相拒绝与中国铁通交易这一问题,许昆林表示,“在2011年12月,中国电信将与中国铁通骨干网直连带宽结算价格由110万元/月/G下调至80万元/月/G。同时,电信与铁通进行了一次扩容。” 另外,对于“价格”、“质量”的承诺,两公司表示考虑不同的客户和接入类型等因素,分别制定了互联网专线接入资费标准和价格管理办法,在公司网站上公布。同时,制定了新老协议的衔接办法,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过渡。据两公司统计,中国电信用户平均带宽超过6M,中国联通为5.1M。宽带接入价格较2011年底有较大幅度下降。 “通过这个案件的调查和公布,整体来讲,两家企业完成了一部分承诺。通过反垄断的调查,增加了电信行业的竞争性,事实上促进了互联互通、扩容、网速提升、对消费者的服务等方面改进。”黄勇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这其中对传统垄断行业引入竞争理念是最积极的意义所在。 许昆林表示,“我们根据《反垄断法》有关规定,对两个公司是否完全履行承诺,组织专家在进行评估,会根据评估结果,适当时候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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