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素市场化改革:分好类,起好步(3)
资源税:市场化必经之路
近年来,我国资源品需求不断增加、工业品产量不断上升、制造业产品价格持续上涨,但资源品价格却长期不变,某些特殊年份甚至价格下跌,“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的发展模式成为中国产业发展的主要形式,生产浪费严重,导致中国碳排放量大、单位GDP能耗过高。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负责人曾在今年初表示,目前资源性产品领域政府定价范围偏宽,成品油、电力、天然气、交通等领域仍是垄断经营;价格没有反映资源稀缺程度,没有充分体现生态环境的损害成本和修复成本;政府定价机制和规则不完善,公开透明度不足。未来政府定价“要从管理具体商品价格到更加注重完善价格形成机制转变”。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夏晓华对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表示,资源性产品领域如何引入市场机制打破价格改革“最后壁垒”,是下一步改革的重要内容。他建议,逐步取消过度管制和政府指导定价,利用宏观经济手段,通过资源税统筹配套改革的间接调控体制对资源品市场进行有效调控。
“配合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可以赋予地方政府合适的税收管理权限,将资源税培育成地方主要税种。我国油气资源集中在西部地区,可通过完善资源税改革使西部与东中部协调发展。”夏晓华建议。
夏晓华认为,需要建立一个全国流通的资源品统一市场,帮助资源品消费企业锁定资源品交易价格,政府则依据期货市场价格来确定现货市场价格。财税联动改革应与试点结合,如煤炭资源自给率高,可从此入手化解电煤价格双轨制;鼓励电力企业利用远期交易、套期保值、期现套利等市场手段熨平煤炭价格波动风险;将对煤炭的从量计税改为量价结合的从价计税;在电力企业中引入竞争;阶梯电价与借峰用电结合。
夏晓华建议,将资源开采与精炼企业及下游零售企业共同引入竞争机制,将政府指导定价替换为竞争定价,并在资源品外围服务性行业引入民营资本,并逐步将所有资源品品种引入资源税改革体系,将从量计税改为从价计税,并开征碳排放税。
“资源税改革还应与石油特别收益金、探矿权费、采矿权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联动,协调地方与中央财权分配关系,化解改革阻力,降低征税成本。同时建立社会救助、社会保障与市场价格联动机制,缓解物价变化对民众生活的影响。”夏晓华说。
土地流转:落实农民土地使用权
我国城乡土地二元阻隔、流动受限,普遍存在政府随意征地和农地流转不畅等问题。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指出,2011~2030年占用耕地将超过3600万亩。据中国国际扶贫中心数据,2012年中国失地农民数量已达7500万左右,预计2020年中国失地农民将达1亿人。有学者统计,农民实际获得补偿只是其平均受偿意愿的1/5。
“地方政府能从征地环节获得巨大收益,常常违规操作,但由于审批部门难以发现其中的真实问题,各地政府在GDP考核环节存在竞争压力,往往以经济发展为首要目标。”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博士陈小亮表示。
农民选择进城务工,但很多地区土地承包经营权没有确权,农民担心流转出去的土地权益不受保护;由于土地使用权不能抵押,农场主想开展规模经营却融资困难。有学者调查,截至2010年,土地承包经营证书发放比例不超过64.2%。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明确了“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
如何确保农民土地使用权落实到位?陈小亮向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表示,首先要完善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执行力度,尽快修改《土地管理法》和《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文件,明确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赋予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和担保权;明确征地过程中“公共利益”的具体范畴,以土地的市场价值和未来收益为补偿标准,并将监管落实到位。
“此外,还要约束地方政府权力、严格规范地方政府征地行为;同时提高农民的谈判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中农民比重,成立农民维权组织。”陈小亮说。
劳动力市场:打破二元分割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丁守海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中国劳动力市场存在城乡与城市内部“双重分割”。
地方政府,尤其是东部大城市地方政府从自身利益出发,考虑到城市承载能力,对农民工落户没有很强的改革动力。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助理教授宋扬表示,中央政府可以把城市对外来人口公共服务水平纳入地方官员政绩考核,政府、企业、个人共担市民化成本,建立以城市实际承载人口为主要依据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未来通过公共服务逐步均等化,以及区域政策、产业政策、财政政策的协调,使逐步放开大中城市落户条件与增加对非本地户口人群公共服务同步进行,化解城镇化过程中的难题。
不过,丁守海认为,现在城市内部的二元分割更让人担忧,城市的“次级部门”与“优先部门”之间的矛盾逐渐成为当下焦点。
“国企、机关事业单位这些所谓的优先部门工资高、福利好、稳定性强,是抢手的香饽饽;而进城务工的人只能去那些工资低、福利少、稳定性差的企业就业。现在就业形势趋紧,不少城镇劳动力也被挤到了这些次级部门了。”丁守海说。
在2003年“高峰期”,每年有接近1000万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来。据人社部统计,2013年我国进城务工人数已达2.69亿人,在城市的制造业、建筑业、零售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转移劳动力人口已远超城镇劳动力。与此同时,大城市很多职业农民工不能从事,同工不同酬,体制内外福利差距惊人。
“这种金字塔型的不对称关系会对整个社会的劳动力配置效率造成极大影响,使社会创造财富最重要的主体——民营企业失去了人力资本优势。”丁守海表示。根据《中国劳动统计年鉴》,从1998年开始,除2008年以外,公共部门的工资一直领涨,私人部门工资竞争力不断弱化。
“体制内的工作岗位被控制在合理的水平上,即便经济增长能创造出更多的工作岗位。岗位短缺结果是工资上升,这与欧佩克限产抬价是一个道理。”丁守海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国企员工至2005年降至6488万人后,至2010年也仅有6516万人。
丁守海分析,下一步要改革通过行政机制来实现资源配置的“优先部门”,但让被改革者充当改革推动力十分困难,应该尽量创新机制设计,让中央政府自上而下推进,用增加体制内工作量或增加体制外工资水平的方式达到缩小工资差距的目的。
“要在‘优先部门’引入市场力量,在‘次级部门’引入政府干预,促进均衡发展,最终打破藩篱。”丁守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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