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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24日消息,为规范浓缩果蔬汁(浆)加工行业投资行为,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引导生产企业合理布局,节约和有效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浓缩果蔬汁(浆)加工与原料生产协调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产业政策,工信部制订了《浓缩果蔬汁(浆)准入条件》,自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分析人士指出,浓缩果蔬汁加工行业由于进入门槛不高,一直存在着低水平竞争问题,此次工信部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并鼓励兼并重组,将会加速行业洗牌,行业内具有规模和品牌优势的龙头企业将是最大受益方。 工信部:发布果蔬汁加工行业准入标准 工信部昨日发布《浓缩果蔬汁(浆)加工行业准入条件》,明确表示浓缩果蔬汁(浆)加工行业将实施准入管理,一定区域内将不再批复新建项目。 业内人士分析,相关措施将有助于提高行业的集中度,减少行业的无序竞争,也有助于改善食品安全状况。 《准入条件》提出,新建、改扩建浓缩果蔬汁(浆)加工企业(项目)选址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供应政策和土地使用标准,严格执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及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准入条件》还提出,新建浓缩果蔬汁(浆)加工企业(项目)的产能,应与周边已有同类浓缩果蔬汁(浆)加工企业(项目)之间的距离相适应,但最近也不能低于50公里。 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措施为现有企业树立了一个半径为50公里的“防火墙”,使现有企业在这一区域内不再受到竞争侵扰。 对于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准入条件还明确,浓缩苹果汁项目一律不再审批;大宗加工水果浓缩汁(包括浓缩梨汁、浓缩橙汁等,但不包括浓缩苹果汁)及大宗加工蔬菜浓缩汁(包括浓缩番茄汁、浓缩胡萝卜汁、浓缩红薯汁等)的生产线原料处理能力应≥10吨/小时(或浓缩总蒸发量≥8吨/小时);浓缩果蔬浆、果蔬原浆及其他加工果蔬浓缩汁的生产线原料处理能力应≥4吨/小时(或浓缩总蒸发量≥3吨/小时)。 业内人士认为,以上措施有助于缓解行业的产能过剩问题。短期来看,使得行业的盈利能力不会进一步恶化,而从长远来看,准入条件将有助于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上海证券报 李雁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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