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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1:20015年7月27日,迪马股份发布公告:迪马股份与南方德茂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德茂)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就加快人机耦合、外骨骼等高新技术、特种车辆及相关服务在军民领域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等内容达成合作协议。 事件2:20015年7月28日,迪马股份发布公告:迪马股份控股股东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银控股)将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2.4亿元,且在6个月内不减持上述增持股份。 事件3:2015年7月29日,迪马股份发布公告:迪马股份与中航工业成都飞机设计研究所就无人机商用、民用项目达成初步技术合作和产品定向研发意向,尚未签署合作协议。另外,迪马股份决定将股权激励方案延迟推出。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30日开市起复牌。 点评:引入产业基金,加速外骨骼技术产业化。南方德茂与重庆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合作设立20亿的重庆德茂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简称重庆德茂基金),其投资方向之一为重庆地区装备制造、车辆零部件、输变电、新材料等盈利能力强和前景广阔行业。此次合作,重庆德茂基金计划投资规模10亿元,期限3至5年。迪马股份引入重庆德茂基金将加速其重点布局的人机耦合技、外骨骼、车载指控系统等领域的技术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进程。我们认为,迪马股份前期与成都电子科技大学合作是解决转型必须的技术研发问题,此次与重庆德茂基金合作是夯实资本运作实力。随着战略合作协议的逐步落地,产学研合作、产融结合的协同优势将充分发挥。另外,控股股东东银控股承诺增持公司股份累计金额不低于2.4亿元,显示其对迪马股份的价值和未来前景的认可与信心。 携手国内顶级无人机研究所,开拓商用民用市场。中航工业成都飞机设计研究所(即中航611所)是我国现代化歼击机设计研究的重要基地,歼七、枭龙和歼十都出自该所。在无人机研制领域,该所设计了我国第一款察打一体无人机系统——翼龙,改机技术水平与国际先进的军用察打一体无人机不相上下。我们认为,在高端无人机研制领域,中航611所处于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地位。无人机属于高端装备,我国无人机产业方兴未艾。我们认为,迪马股份开拓无人机民用、商用市场,能够与中航611所合作首先在技术上占据了领先优势,利用高端军用无人机技术开发相对低端的民用、商用无人机,工程实现难度较低,产品研制几乎没有技术障碍。另一方面,迪马股份(及控股股东)在警用及农业市场深耕多年,为无人机应用前期市场培育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我们看好迪马股份与中航611所合作,未来在无人机警用、农用领域的发展前景。 盈利预测及评级:我们维持对公司的盈利预测,预计公司2015-2017年EPS分别为0.43元、0.45元和0.71元。我们看好迪马股份的转型前景,继续维持对公司的“买入”评级。 风险因素:迪马股份房地产业务经营效益下滑;迪马股份向外骨骼、无人机等领域拓展存在不确定性。(信达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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