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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对芯片生产企业进行专利许可 高通这几年之所以能够在专利授权上顺风顺水,与其拒绝对芯片生产企业进行专利许可息息相关,而这一切的导火索则是3G伊始与联发科签署的协议为开端。 前几年,联发科刚刚进入3G市场,经过与高通的长久谈判,高通始终坚持不与联发科签署专利许可协议,希望借助与终端企业签署专利许可协议改变行业的游戏规则,联发科鉴于产品上市的迫切需求被迫与高通签署了导致现在商业模式的协议,直接造成了高通利用其垄断地位榨取巨额专利费的现状,而其中最大的受害者,就是手机厂商,而最终受害者当然是使用手机的消费者。 现在,4G时代已经到来,高通依然希望复制3G时代的商业模式,即使高通的标准核心专利数量与3G时代已经少了很多。 专利许可和芯片销售中附加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什么叫“霸王条款”?看看手机品牌厂商与高通签署的协议细节就会明白: ——专利授权协议无期限。大陆手机企业与高通签署的专利授权协议没有合同期限,为无限期,当然合同规定任何一方可以随时停止。不过,作为高通的客户,手机厂商其实并不具备足够实力终止合同,因为一旦终止专利授权协议,高通也会停止供货。 ——专利授权协议的入门费。依照与高通的专利授权协议,手机厂商需要向高通非一次性缴纳500万美元的入门费,手机公司已经缴纳了5%的专利费,依然需要缴纳没有任何道理的入门费。 ——芯片转售问题。与高通签署的芯片采购协议中规定了手机公司不得转售已经采购的芯片,即使手机企业基于高通方案的手机已经停产,也不得卖与其他企业,这给手机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合同纠纷仲裁地。一般签署合同如果涉及不同国家纠纷,仲裁地会设定两国的法院都可以执行,不过,在与高通的合同中只有美国,没有中国,一旦出现纠纷,很难保证中国厂商的利益。 ——国内国外不同专利数却要收取相同专利费。高通在大陆申请的专利达到1.2万项,实际已经授权的专利数量3000多项。而在欧美,这两项数据远多于大陆,而手机企业在欧美销售要与本土销售要缴纳一样的专利费。 (作者系手机中国联盟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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