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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市场化“开正门堵偏门” 事实上,这些非市场化因素并非首次面世。自财政部2011年~2013年在上海、深圳、广东等试点地区实行“自发代偿”模式以来,地方债的发行利率就呈现出明显的“双轨”特性:当地方政府自主发债时,发行利率就贴近甚至低于二级市场国债收益率;当财政部代发时,发行利率一般较同期限国债高10BP以上。 业内人士表示,在现有体制下,地方债的市场化定价短期难以实现。一方面,地方性金融机构因对地方财政存款“虎视眈眈”而难以与地方政府彻底撇清关系;另一方面,两期自发自还地方债虽已获得评级公司评级,但在地方政府真实资产负债表、财政收支表等尚未披露的情况下,无论是评级公司还是市场投资者都难以确定地方政府的合理融资规模,进而合理定价。 “未来随着信用评级以及其他市场化手段的引入,自发自还地方债定价也将逐步市场化,但是这一过程可能还很漫长。”邓海清说。 也有机构人士分析称,广东省、山东省接连出现的反常情况,或许是因为作为国内自发自还地方债的“尝鲜者”,新的债券品种会赢得地方金融机构投资者追捧。加之上述两省作为全国经济实力强省,信用风险较低,故会出现中标利率低于市场预期的局面。此外,在业内看来,通过买债表示对地方政府的支持,以换取财政存款,也是地方债受追捧的一个重要因素。 据悉,去年山东省首次以“自发代偿”模式组织发债,市场反应就较为良好,不仅认购倍数高且发行利率低,显示了市场机构对于地方经济发展的认可。 展望未来,剩余8个待发债省市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发债筹划事宜。对于此后会否继续出现利率倒挂情况,业内观点不一。有观点认为,预计地方政府之间也会有一些“攀比”因素,后续其他省市的发行利率也有可能继续低于国债。也有分析称,广东省、山东省出现的地方债中标利率低于市场预期的现象将不会成为常态,“自发自还”和“自发代偿”最终还是会出现差异化。 尽管发行利率低于国债收益率,但业内依然看好地方债自发自还试点前景,认为其是“开正门、堵偏门”约束地方发债行为的有效之举。自发自还试点陆续启动,意味着政府举债“阳光化”的改革步入正轨,用透明公开的发债渠道取缔不规范发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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