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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低于财政部代发引争议 在各界普遍看好地方债自发自还试点工作的时候,此次山东债发行利率低于财政部代发,更低于国债让市场出乎意料,顿时“非市场化因素主导”的牢骚四起。 据悉,本次发行的山东省政府债券分为5、7、10年三个品种,每期对应的招标利率依次为3.75%、3.88%、3.93%,而此前一天的中债收益率曲线显示,5、7、10年期固定利率国债到期收益率分别为3.95%、4.09%和4.13%。这说明山东省政府债券中标利率不仅大幅低于二级市场收益率50BP左右,较同期限国债收益率也低了20BP。 而此前广东三期债券的发行利率分别为3.84%、3.97%和4.05%,虽然低于财政部代发的地方债利率,但与当时同期限的国债收益率持平(同期限国债利率分别为3.85%、3.96%、4.05%)。 由于山东债、广东债的信用评级都是最高的AAA,两省的经济实力也相当(2013年广东省GDP总量为57068亿元,位居第一;山东省为50013亿元,位居第三),且7月初市场资金面偏紧利空债券发行,因此,山东债的招标结果公布后,市场普遍感到意外。 “地方政府自主发债依靠的是地方政府信用,虽然评级均为AAA,但中标利率却低于财政部代发代还地方债,山东的甚至还低于以国家信用为担保的国债,这说明了市场在定价和投标过程中存在非市场化的行为。”一位分析人士表示。 一般来说,金融市场上债券的价格是由市场无风险收益率(一般为国债收益率)和风险溢价决定的。由于地方政府信用显然低于国家信用,同时地方债流动性又低于国债,因此地方债的价格水平(即发行利率)理论上应高于国债。 而对于山东省此次发债利率与国债收益率倒挂,国泰君安研究所首席债券分析师徐寒飞认为,本次招标偏离国债利率达20个基点以上,显示出非市场化因素占主导,信用风险因素在定价中未体现。中信证券首席债券分析师邓海清也认为,如此自发自还地方政府债定价有一定非市场化因素。 也有分析人士认为,在债务压力攀升的背景下,地方政府希望降低融资成本。此次山东债中标利率之所以远低于市场预期,是因为自发自还地方债对于承销商有一定中标考核要求,且以银行为主的承销机构为了维系与地方政府良好关系,保证地方分行的财政存款不流失,大多尽力支持发行工作,主动低位投标,从而拉低中标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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