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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新规施行,你的缴费金额会增加吗?
7月1日,在金融圈里,是个非常特殊的日子,首先是它开启了下半年经济数据的记录旅程,其次是很多新政和新规都选择在这个日子颁布。
比如社会保险,它每年都在7月1日对现有政策作相应的调整,并进入新的社会保险年度。在过去几天,很多人都收到了人力资源部门发布的社保和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可是具体怎么调,基数是多少,相信很多人都不清楚,那今天DM理财就跟大家讲讲吧。
焦点1:社保缴费基数变化
社保缴费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至于是多少,全国每个市区都不一样。
比如广东深圳,调整之后是按照5218元/月的标准计算。但有些地区没有改变,比如江苏,因为该省去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还没公布,所以依旧执行去年的缴费标准。
以广州地区2014年7月之前为例,具体参数请看下表(以最低标准计算)。
在广州地区,如果养老保险基数上调,而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不变的话,个人和单位每月需要缴纳的费用就会增加,但另一方面,个人养老账户的累计金额也跟着变多,这意味着退休后能领取的养老金会增加。
焦点2:职工居民养老保险可互换
同样是7月1日这一天,《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后,城乡居民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就可以互换了。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以是否在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为界限,实行双向衔接——满15年的可以从城乡居保转入职工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不满15年的可以从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保。
这个规定主要是照顾进城务工的农民,在乡务农时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进城务工时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新规出来之后,这类人群再也不用担心重复缴费问题了。
焦点3:养老金双轨制将打破
7月1日起实施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意味着事业单位不再实行“终身制”。
我们国家的养老金双轨制饱受诟病,也就是说机关职工和企业职工退休后,领取到的退休金有所差别。以上管理条例出来后,将有可能打破双轨制的规矩。
焦点4:北上广汉试点以房养老
7月1日起,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将试点为期2年的以房养老。拥有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按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后保险公司获房屋处置权,处置所得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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