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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远的将来,由国家制定发电计划的制度或将成为历史。据悉,新电改方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有望于近期获批出台,将允许民营资本进入配电和售电领域等。其中,发电计划、电价、配电侧和售电侧等环节都有望放开。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与早就广受热议的电价、配售电放开不同的是,发电计划的放开此前并未受到关注。然而根据已获知的信息,新方案提出了“四放开、一独立、一加强”的改革计划,其中“四放开”的第一条就是放开发电计划,即政府将不再制定发电计划。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原所长周大地在接受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如若此项改革成行,那么整个电力行业将迎来更深层次的变革。 发电计划或许到了“退休”的时候 “由政府指定发电计划是电荒时代的产物,现在这个时代结束了,它或许也应该退休了。”国家电网能源研究院相关专家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根据1993年我国颁布的《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5号)第十二条:“跨省电网管理部门和省级电网管理部门应当编制发电、供电计划,并将发电、供电计划报送国务院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而在今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公示的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中,“跨省发电、供电计划和省级发电、供电计划备案核准”依然位列其中。 上述专家认为,厂网分开后,发电计划成为调控政策、节能减排、行政意志等多重因素左右的行政分配模式。而所谓发电计划是由原国家经贸委根据电力供需形势预测制定每年的电力电量平衡方案,这一职能在各省市延续下来。但目前全国约有1/3地区未以明确文件形式规定发电运行计划管理,如海南、宁夏等。这些地区执行发电运行依据多为往年厂网协商结果这一惯例。发电用电计划可谓我国电力紧缺时代的产物,理论上说已经完成了其历史使命,现已无存在必要。 今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发电运行调节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针对发电计划提出了“发电计划安排应坚持市场化改革的方向,逐步缩小”。 “可以说一切迹象都表明,严格履行发电计划的时代已经濒临结束,更市场化的改革将会拉开帷幕。”国家电网能源研究院上述专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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