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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
基金销售支付结算机构被暂停或者终止基金销售支付结算业务的,基金销售机构和监督银行应当配合中国证监会制定中介机构妥善处理有关投资人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并可按相关协议的约定,依法追偿有关损失。
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三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监管事项的补充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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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亮点 1.公司主营电力开发;生产和销售。截至2010年年末,公司拥有南阳天益发电...[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