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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市再推新券种,继10省市试点发行地方政府自发自还债券之后,近日有消息传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拟在银行间债市首推“项目收益票据”。业内人士指出,该债券将填补准公益、无确定现金流项目在银行间市场融资的空白,且还款来源以项目未来收益为主,地方政府将不为其“买单”,也不为其提供隐性担保。 “项目收益票据是适应地方政府平台剥离政府职能的尝试,公共服务项目应可以选择市场化建设运营。”安邦咨询分析师杨志荣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早在5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发布的《关于创新企业债券融资方式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提到了“推进企业债券品种创新,研究推出棚户区改造项目收益债券”。“现在各部门都在落实中央的政策和要求,从这个意义上看,交易商协会的‘项目收益票据’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项目收益债券’可以说异曲同工。”业内人士指出。 发债主体独立款专用确保资金专用 “此前地方融资平台往往和地方政府绑定在一起,而该券种最大特点是设立独立运营的项目公司作为发债主体。”杨志荣指出。 “为具有一定收益的准公益性项目成立独立的项目公司进行运营,包括引入社会资本,筹措资金等,可以逐步独立于地方政府的信用,有利于化解此前大量隐性担保累积的风险。”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债券融资总部张寻远在接受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指出。 据悉,首单项目收益票据将为华中地区某省会城市综合交通枢纽地下交通人防工程项目进行融资12亿元,由国家开发银行担任牵头主承销商,中信银行担任联席主承销商,拟“非公开定向发行(向银行间市场特定机构投资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并在特定机构投资人范围内流通转让的行为)”。“这种发行方式具有灵活性强、发行相对便利、信息披露要求相对简化、适合投资者个性化需求、有限度流通等特点。”张寻远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据了解,该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的全资控股股东,设立独立的项目公司作为发债主体,主要职责是建设、运营上述募资项目。“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项目建设,由项目公司封闭运作管理。本息偿付主要依据于上述交通枢纽地下交通人防工程项目经营性收入。”业内知情人士透露。 投资金额方面,该工程平时为地下换乘通过、市政通道、配套设施和停车库,总投资约14.5亿元,项目建设期3年,项目资本金4.5亿元,资本金占总投资比例为30%。“这意味70%是要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融资。”杨志荣指出。 对于交易商协会推出的此款券种,中信证券固定收益研究主管、首席分析师邓海清博士认为,现在很多债市创新都是为了服务“127号文”(即《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里所谓的“堵邪路,开正门”。交易商协会的银行间市场属于私募市场,可以不受《证券法》规定的“债券总额不能超过净资产的40%、最近3年的净利润足够支付一年的利息”等限制,且交易商协会下面有银行等大型金融机构会员做市场主体,资金量大,市场规模大。“这决定了其在创新性金融产品推出方面更有优势。”邓海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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