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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税制改革20周年之际,我国再启财税体制改革大幕——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不仅提出了“改进预算管理制度”、“优化税制结构”、“调整中央与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三大重点推进的改革任务,也明确了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并将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作为新一轮财税改革的目标。 作为配置公共资源的核心制度,财政安排体现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三大重要关系,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个方面,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性,其改革成败与否,直接关联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建立现代预算管理制度 以“预算全口径”为原则,构建完整的现代预算体系。我国预算体系包括4个方面:一般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另外,根据我国当前实际情况,还要在为地方政府自主发债“开闸”的同时,将各类性质不同、主体不同的地方债统一纳入预算管理,一方面控制债务总量,另一方面规范管理,切实防止债务风险。 以“管理全过程”为原则,加强重点环节的预算管理。未来一个时期,改革的重点主要是建立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会计报告制度、深化绩效预算、加强财政问责,以真正形成一个符合现代政府管理要义的政府收支管理制度体系。其中最重要的是尽快形成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为此需要重构我国政府会计的诸多基础性制度,相应的改革任务十分繁重,但其效应则可能覆盖长远,对国家治理现代化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 实施中期预算框架,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为了增强计划与预算之间的联系,需要将现行“一年预算、预算一年”的制度向中期预算框架制度转化,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在3~5年的时限内综合考虑财政收支安排,实施中期预算框架。这有利于增强计划与预算之间的协调程度,有利于为跨年度重大项目实施提供预算支持,有利于增强经济周期与财政收支之间的协调性。 加快推进预算公开,提高财政透明度。近年来,我国预算公开从无到有、从少到多,取得了很大进展,但与社会各方面的期待相比,现行预算公开制度还存在着内容较粗、形式单一、外行看不懂、内行看不全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改革。改革的重点是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不断完善预算公开工作机制,强化对预算公开的监督检查等。与此同时,加强人大对政府预算的审查监督,审核的重点由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以增强预算的约束力,提高政府预算的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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