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改革关键词:市场引导约束创新
重新设计我国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核心是构建药品市场的竞争机制。遵循市场决定价格、政府间接引导、医保约束费用的原则,改进具体定价方法,实施鼓励研发创新的价格政策。
2014年3月28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研究所和英国驻华大使馆共同主办的“药品生产与流通体制改革”成果发布会暨国际研讨会在北京成功举行。来自世界卫生组织、英国大使馆、英国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社部、卫生计生委、工信部、财政部、地方物价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北京大学、中国化学制药协会、中国价格协会、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和中外大型医药企业等机构的逾80位主管官员、专家学者和企业界代表出席了会议。围绕药品生产、药价改革和药品流通三个专题,与会者进行了热烈、深入的研讨。
药价形成机制:核心是构建竞争机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副巡视员郭剑英:
现有药价形成机制存在一些问题。第一,降价是政府的单方面行动,药品需求方——医院从药品的加价中获得利益,与药品供应方结成利益共同体。第二,招标采购和最高限价在功能上出现了重复。招标采购变成在政府最高限价的框架范围内再遴选部分药品并确定价格,成为二次限价。第三,现有报销方式是事后、被动的报销,未能控制药品价格和费用增长。此外,因为采购、产地、工厂等方面的不同,在中国销售的部分原研药价格与国外差异较大;由于生产要素价格低、企业实际质量控制标准低、牺牲研发环保投入等原因,国内仿制药品出厂价和零售价之间存在较大空间。
重新设计我国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核心是构建药品市场的竞争机制。遵循市场决定价格、政府间接引导、医保约束费用的原则,改进具体定价方法,实施鼓励研发创新的价格政策。
应将医保支付价管理作为改革方向
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刘树杰:
将医改的主攻方向集中在药价的控制上,对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和行政性招标采购是医改缺乏整体设计的表现,不仅不会达到预期目的,反而会使现有体系更加混乱。我们既然已经确定了全民医保的基本制度框架,就应将医保支付价管理作为药价改革的方向,并应以医保支付价为切入点,从制度基础——医保体系和医院体制的改革开始。
医保体系是医疗体系最基础的构架。医、药、患之间信息不对称,市场结构决定患者处于绝对弱势地位。药品供需双方力量平衡是解决药价合理化的根本出路。医保支付价是医保机构和药商之间的合约,医保机构作为患者的利益代理人与药企博弈,可以提高患者的市场地位。医保承办机构应有自负盈亏、关注保费使用效率的动力机制,还要有足够的专业人才,使之有能力来改变信息严重不对称的市场格局。
医保支付价管理的另一个制度基础是公立医院改革。实行全民医保,就是要建立政府或公共机构购买而不是直接生产公共服务的医疗社会保障体制。因而多数公立医院可以企业化,甚至民营化,所有制形式可多元,但必须建立现代法人治理结构。
此外,还需转变药价管理的理念。社会医疗保险背景下的政府药价管理是社会治理体系的一部分。而社会治理的本质是公众参与和买卖双方的利益平衡,只有平衡买卖双方的利益才能真正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已取得很大成绩
卫生计生委药政司副巡视员朱洪彪:
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制是新医改四大支柱之一。其核心和关键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已取得很大成绩。一是制度初步建立。至2011年,公立医疗机构已基本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二是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建立,基本满足了群众用药需求。三是基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招标采购的规范。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网上药品招标采购,基本药物配送率达到85%以上。四是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实行药品零差率政策,建立竞争性用人机制、激励性分配机制、长效性多渠道补偿机制。五是基本药物的质量逐步提高。完善基本药物遴选、生产、流通、监管、支付等各环节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下一步重点工作是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做好儿童药供应保障工作,积极推进用量少、临床必需的药品定点生产,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招标工作,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核心的国家药物政策。
上一篇:“三分天下”竞争态势终结 缓发FDD-LTE牌照有替代
下一篇:网络零售市场从混乱走向清晰
更多"医药改革关键词:市场引导约束创新"...的相关新闻
每日财股
- 每日财股:风神股份(600469)
投资亮点 1.行业影响力和社会形象进一步提升:2011年度,公司荣获2011年河南省省长...[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