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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要点。 分红险费改介绍。 2015年9月28日保监会发布关于推进分红型人身保险费率改革有关亊项的通知,通知规定自10月1日起,分红型人身保险的预定利率由保险公司按照审慎原则自行决定:其中,预定利率低于3.5%的产品报送保监会备案,高于3.5%的产品报送保监会审批;改革后新签发的分红型人身保险保单,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不得高于保单预定利率和3%的小者。 分红险费改的时机已经成熟。 我国正步入低利率环境,在此条件下实施人身险费率改革,对于保险公司来讲,会考虑提高预定利率和未来投资收益率的匹配情况,不易形成恶性竞争;其次,有利于提高保险产品的吸引力,发展壮大保险产业。 保监会于2013年8月启动了人身险费率市场化改革,明确了“普通型、万能型、分红型人身险”分三步走的改革路径,并于2013年8月和2015年2月实施了普通型、万能型人身险费率改革工作,分红型人身险预定利率上限的放开,标志着人身险费率形成机制基本建立起来。 我国保险业过去十年平均投资收益率超过5.3%,随着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放宽,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还将逐步提高,完全能够覆盖3.5%的最低保证利率。 分红险的费改符合“新国十条“和国务院”简政放权“的方针。 分红险费率改革对保险行业的影响。 我们认为(1)分红险费改不会引发行业恶性竞争;(2)普通型和万能型的费改实现了以量补价可以借鉴;(3)有利于保险公司实现差异化竞争;(4)此次费率改革不会引发大规模退保;(5)费改推出后,可能短期降低保险公司偿付能力。 投资建议和风险提示。 继普通型、万能型人身险费改之后,分红型人身险费改的推出,标志着人身险费率改革的基本完成。在保监会“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监管理念下,对于准备金评估利率的严格控制,使得恶性竞争成本较大,加之保险行业经过几十年,行业发展理念已置成熟,出现系统性风险的概率极小;我们认为人身险费率改革增强了保险公司的主动性,有利于保险公司的差异化竞争,利于保险行业整体发展壮大。维持行业“强于大市”评级。 风险提示:政策实施不及预期;公司之间恶性竞争风险;以量补价不能实现,造成保费大规模下滑风险;行业投资收益率急剧下降,不能覆盖成本风险。(平安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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