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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日前印发了《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酒类流通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实现以酒类流通电子随附单、无线射频等为支撑的追溯体系覆盖全国城区人口超百万的城市,酒类零售企业连锁化率提高到20%,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率达到90%以上,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消费者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目前已进入白酒传统消费旺季,春节的临近也使得白酒迈入提价预备期,量价齐升的局面将确保白酒企业今年及明年上半年的业绩增长。
“十二五”酒类流通管理的指导意见发布
酒类流通行业发展的首个中长期指导性文件近日发布,旨在加强酒类流通行业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13日获悉,商务部日前印发了《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酒类流通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实现以酒类流通电子随附单、无线射频等为支撑的追溯体系覆盖全国城区人口超百万的城市,酒类零售企业连锁化率提高到20%,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率达到90%以上,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消费者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对于今后一个时期酒类流通管理的主要任务,《指导意见》提出将实施流通平台、品牌创建、先进技术、溯源体系、信息体系、诚信体系等六大工程,创新酒类流通体系,扩大行业对外开放,推进酒类适度包装,倡导酒类健康消费,弘扬酒类传统文化。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酒类流通管理的组织领导,加快推进酒类管理地方性立法,科学编制酒类商业网点具体规划,着力规范酒类市场秩序,培养高素质的行业管理人才和专业执法队伍,指导行业协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指导意见》还强调,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监督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倡导酒类经营者向消费者提示“饮酒不开车”,充分发挥12312举报投诉服务热线作用,完善举报投诉的受理、处理、移送和反馈机制。
剑指酒类市场秩序
为进一步加强酒类流通行业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近日,商务部印发了《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酒类流通管理的指导意见》。
爱建证券指出,2011年11月和12月,白酒行业进入生产和消费旺季,经营规模和业绩环比将大幅度继续增长。白酒行业上市公司经营规模和经营业绩持续多年稳定增长,未来将保持该趋势。2010年与2005年相比,11家主营业务收入全部为白酒的上市公司营业利润合计增加了510%,同期营业收入合计增加了196%,营业利润增幅远大于营业收入的增幅,说明过去五年白酒上市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大幅度增强。继续维持白酒行业“强于大市”评级。
瑞银证券认为,12月主题为对明年初的提价预期,板块年内仍有望跑赢市场。明年初行业大范围大幅度提价未必会使届时行情再上新高。目前继续重点推荐贵州茅台,其次为五粮液,其余推荐顺序为洋河股份(002304),古井贡酒(000596)、山西汾酒(600809)、泸州老窖(000568)。
酿酒行业个股一览
啤酒花(600090) 金枫酒业(600616) 水井坊(600779) 惠泉啤酒(600573) 燕京啤酒(000729)
兰州黄河(000929) 贵州茅台(600519) 重庆啤酒(600132) 海南椰岛(600238) 张 裕A(000869)
泸州老窖(000568) 酒 鬼 酒(000799) 伊力特(600197) *ST通葡(600365) 山西汾酒(600809)
西藏发展(000752) 古井贡酒(000596) 洋河股份(002304) *ST中葡(600084) 沱牌舍得(600702)
青岛啤酒(600600) ST皇台(000995) 五 粮 液(000858) 青青稞酒(002646) 老白干酒(600559)
古越龙山(600059) 金种子酒(600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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