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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晚间,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表示,该公司间接中国附属公司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发行人)获证监会批准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本金总额最高为人民币20亿元,将分期发行。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获悉,越秀地产拥有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95%的权益。此次债券的首期发行规模不超过15亿元,并分为两个品种。
其中,品种一为五年期的专项债券,于第三年末,发行人可选择调整债券的票面利率。同时,品债一债券持有人有权向发行人回售品种一债券。品种二为五年期固定票面利率的专项债券,发行人将开始推介首期住房租赁专项债券,并将于簿记建档后厘定品种一债券及品种二债券的票面利率。
此外,发行人根据住房租赁专项债券支付本金和利息的责任由本公司最终控股股东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担保。
越秀地产表示,募集资金将用于住房租赁项目建设等与住房租赁相关的投资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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