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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资:更加多元化 随着私募股权投资助力中小企业的作用越来越显著,特别是创业投资,几乎每一个耳熟能详的知名企业背后,都有创投的暗流在涌动。国家在政策上也一直多有支持,除了税费的减免,也不断拓展其募资渠道。社保基金、FOF、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上市公司、保险公司、高净资产人士都是VC、PE的主要资金来源。 例如在保险资金方面,保监会屡次发文拓宽险资投资渠道,支持投资创投企业。2006年,国务院发布《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开展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和创业投资企业试点,支持保险资金参股商业银行”,开展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和创业投资企业试点。2010年9月初,保监会发布了《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和《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正式对保险资金进行私募股权与不动产投资给予了政策上的支持,从而为险资投资“松了绑”。从2012年下半年开始,保监会陆续出台了10多项投资领域的新政,给予保险机构更加灵活的投资操作自主权。今年8月13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正式公布,被业界称为“新国十条”。其中明确规定了允许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设立夹层基金、并购基金、不动产基金等私募基金。今年上半年,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为8.59万亿元,其中,另类投资额为16603.87亿元,占比为19.34%,比2013年年底上升了2.44%。业内人士表示,在保险行业资产规模逐步增加的同时,该政策也将为私募股权基金带来更多资金增量。 此外,国家发展改革委曾多次发文,明确表示鼓励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募集资金专项用于投资小微企业。2009年,苏创投成功发行了5亿元“中国第一只创投企业债”的“09苏创投债”。之后5年,由于创投企业投资风险大、风险与收益不匹配等原因,一直未有新创投债发行。2013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加强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表示鼓励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产业投资基金,可以募集资金专项用于投资小微企业,支持上述三类企业的股东或有限合伙人发行企业债券,扩大资本规模。今年5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再次发文强调,加快审核专项用于投资小微企业的创业投资企业发债申请,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的股东或有限合伙人发行企业债券,用于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在政策利好的前提下,湖南高新创投、广东省粤科集团、深创投均在今年成功发债。特别是深创投还首次尝试了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在发行流程上更加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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