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油价变化更温和定价机制有新招
“油价再跌就只剩下税啦。”这是近日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在不到两月内“三连调”成品油消费税之后,许多消费者的反应。据卓创资讯统计,“三连调”之后,国内汽油价格中平均的税负比率为44.76%,柴油价格中的平均税负比率为40.61%。
2014年11月份以来,由于消费税调整过于频繁,社会舆论始终褒贬不一。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为了让油价运行更温和,外界已经开始关注现行的成品油定价机制的进一步改良。北京理工大学能源与环境政策研究中心博士后赵鲁涛经过专项课题研究建议,将原本选取十天调价最后一天的移动平均值作为调价依据的定价方式改为选取第五天的移动平均值,可达到减少定价机制波动风险的目的。
进口、开采、税收三种成本构成中国油价
油价跌得有多快?一船油从出产国运过来,路上就跌去4000万美元!这是目前业内对油价下跌速度最形象的表述。根据北京理工大学能源与环境政策研究中心发布的2015年国际原油价格分析与趋势预测,2015年布伦特和WTI原油价格波动幅度将小于2014年,预计分别为50~65美元/桶,WTI为45~60美元/桶。
从以上数据不难看出,即使2015年将有所回升,但国际油价被“腰斩”已是事实,并且很有可能将继续持续。然而,国内油价没有保持这样的下跌态势,也就是说国际油价从每桶100美元跌到了50美元以下,而国内油价只从每升8元跌到了6元。其中的原因究竟是什么?
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戴彦德接受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内油价没有紧跟国际油价的原因有三:其一,现行的定价机制毕竟还有十天的调价周期,并非完全紧贴国际油价。其次、国内消费者使用的成品油除了来自进口原油提炼之外,还有一半的国内油田开采出来的原油,这部分成本是不降反升的。第三,油价的成分除了成本之外,还有税收,这部分占比从目前来看也在上升。
1月12日,国内成品油价格再次迎来调价窗口。国家发展改革委当天发布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按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测算,汽、柴油价格每吨可分别降低395元和380元。
同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1月13日起,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4元/升提高到1.52元/升;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1元/升提高到1.2元/升,航空煤油税继续暂缓征收。
油价下调与消费税增税部分相抵后,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降180元和230元。相比国际市场油价跌幅温和得多。
治理环境和“贴补”财政收入是上调消费税的主因
当然,油价跌幅温和并不是消费者乐意看见的,“当油价跌狠了,企业受不了,因为油企采购原油都是长期协定,不可能对突然下跌的油价预测得非常准,所以承担的损失不小。但油价太高了消费者又受不了。这样的矛盾只能通过税收的办法来解决,目前看来,调整消费税是比较省力的办法。”赵鲁涛说。
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在1月12日下达调整消费税的通知之后,有关负责人对此轮消费税上调做出了解释:当前我国防治大气污染、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和转变发展方式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适当提高成品油消费税,有利于合理引导消费需求,促进节约利用石油资源,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加快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变革。从2014年11月28日以来,国家连续3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为缓解对居民生活和经济运行的负面影响,都是选择油价下行时推出,提税不涨价,提税与降价同步进行,兼顾了宏观调控需要和社会承受能力。
与此同时,受访专家也指出,除了环境治理的需要之外,国家财政税收压力增大也是消费税上调的重要原因。“成品油的需求弹性很小,不管油价高或者低,使用者大部分是刚性需求的消费者。我相信就是油价跌到每升5元,在北京也不会有人没事儿开车绕着五环转几圈。在我国,决定大家出行方式更多的还是拥堵情况。”戴彦德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去年11月,全国财政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9.1%,增幅低于10月份的9.4%,更远低于2013年11月份的15.9%。受经济增速放缓,以及房地产市场低迷影响,可以看见的是,今年财税收入面临大幅下滑压力。财政部长楼继伟也表示今年财政政策将会进一步加码。因此,多方预计,今年增税举措才刚刚开始。
油价机制新招:选取十天周期的中间点
然而,也有人就过于频繁地调整燃油消费税提出质疑,税收具有固定性,也就是说,征多少税是通过法律形式事先规定的,不经国家批准不能随意征收和随意改变。去年11月28日以来,税收管理部门已经3次上调成品油消费税。油税调整为何如此“随意”?是否有更为妥当的方式?
“以消费税为杠杆不是长久之计,税收有其固定性和严肃性,不可能长期几天一调。因此,能否进一步改良现行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是目前值得思考的问题。”赵鲁涛说。
2013年3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主要内容一是将成品油调价周期由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二是取消挂靠国际市场油种平均价格波动4%的调价幅度限制;三是适当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市场原油品种。
赵鲁涛建议:“10个工作日的调价周期比较恰当,没有必要再更改。只是目前我们选取的调价依据是第十天的移动平均值,这个值很有可能和10天前差别很大。我们建议,能否考虑保持十天的调价周期不变,但选取第五天的移动平均值,作为调价依据。我们经过测算发现,这样不管是油价快速上涨或快速下跌对企业和消费者的影响都会相对较小。但具体的数据还在测算中,将于近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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