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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产业政策司8月31日公布《乘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的征求意见稿,首次明确设立乘用车生产企业需要符合的详细条件,定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遏制近年来车企圈地的势头。
该管理规则列明,乘用车生产企业的准入条件包括: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章和国家产业政策、宏观调控政策的规定;具备一定的规模和必要的生产能力和条件;具备必要的产品设计开发能力;所生产的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及规定;具备保证产品生产一致性的能力;具有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能力。此外,对于车企持续满足上述准入条件和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工信部将对乘用车生产企业实行动态监督管理。
业内人士指出,车企圈地包括两大类,一类是车企高估市场需求而盲目扩能;另一类是大型车企通过与当地政府订立“台面下的约定”,低价拿地后囤地不建厂、建厂不开工,或者实际产能远低于计划产能。工信部作为汽车产业主管部门,对车企圈地、囤地只能“曲线”监管,因此还需要国家发改委严把项目审批关,国土部门严把土地出让关。
业内专家表示,汽车产业近年来成为IT产业后的又一波圈地热点。三四线城市招商引资的强烈需求,自主品牌车企又有强烈的扩能冲动,而土地的增值空间又使车企愿意囤地待建,或在现金流紧张时卖地变现。因此双方时常打产业政策和法规的擦边球。现在新管理规则对车企的生产能力、产品设计开发能力、生产一致性能力和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能力列出了多达36条、近7千字的详细规定,将有助于遏制车企圈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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