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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7月 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 《意见》主要涉及几个重要条款: 1)第 17条: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2)第 16条: 严禁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取代国家课程,严禁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引进境外课程、使用境外教材。 3)第 13条: 各地要按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做好编制核定工作,并制定小规模学校编制核定标准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寄宿制学校提供生活服务的实施办法。对符合条件的非在编教师要加快入编,不得产生新的代课教师。县级教育部门要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在核定的总量内,统筹调配各校编制和岗位数量,并向同级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备案。 我们对此一一解读。 结论: 《意见》提纲挈领地对深化义务教育阶段改革提出指导和规范,具体落实有待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出台进一步的实施细则。资本市场的角度,主要涉及国际学校、 K12民办学校及职教培训三个领域,或将利好职教培训中的教师资格和招录考试培训领域,对国际学校和 K12学校的具体影响有待观察。 风险提示: 民办学校(尤其是义务教育阶段)的政策风险。(中泰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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