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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等系列文件,在私募圈子引起不小反响。 接受中国基金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监管直指私募募集的核心问题,有利于规范现在市场上一些不合规的销售行为,创造公平的行业环境,建设私募品牌,但在具体操作上,私募还需努力达标。 野蛮发展需规范 有私募公司高管告诉记者,“文件发布当晚,我就通读了一遍,第二天还组织公司员工逐条学习,文件直指私募募集的核心问题,对于行业规范化发展意义重大。” “私募刚开始野蛮生长,但现在都两万多家了,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之前公布的一些股权私募失联,监管层需要将监管收紧,慢慢进行规范,这是大势所趋。”北京某大型私募投资总监向记者表示。 私募人士认为,私募行业最近出现很多风险事件,大多由运作不规范导致,比如夸大宣传、不适当渠道传播、对投资者没有风险评估等,而这次《办法》则明确指向并规范这些行为。 北京一位私募投资经理指出,现在好多私募都用微信号宣传,并且截取某段时期的业绩表现来证明投资能力,但事实上私募募集针对特定投资者,不能公开宣传,他们的宣传方式容易误导投资者,而且对一些规范运作的私募很不公平。另外,有些基金销售人员卖产品时,语言表达比较夸张,甚至承诺收益率等等,在风险评估方面却草草了之。 监管利于优胜劣汰 接受采访的私募普遍认为,这次《办法》内容确立了行业规范,并配合监管办法,有利于私募行业朝正规化发展,打击一批不规范行为,实现优胜劣汰。 前述北京私募投资总监告诉记者,“之前大家都害怕监管,但实际上监管不会影响行业发展,而是规范了渠道,若未来大家都按照规矩办事,客户无论在哪个渠道买产品感受都一样,电话录音、投资者评估、冷静期和回访等,能创造良好的行业氛围。否则出现大批跑路,投资者以后就不会买私募产品了。” 他还表示,公募最初也是慢慢走向规范管理的,私募现在管理的资金规模很大,需要适当提高行业门槛,“这是正常的行业管理。”记者采访中发现,“公转私”的基金经理更支持对私募规范监管。 不少私募人士表示,《办法》规定募集机构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公开宣传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品牌、发展战略等,对私募品牌建设非常有利,但也有些规则比较细致,目前在操作上存在一定困难。“投资者的评估结果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非基金推介业务人员进行回访等,我们客户比较多,有时会忙不过来。”北京某小型私募基金市场总监称。 但前述私募投资总监也认为,在监管办法出台后,私募能够逐渐规范自身行为,虽然可能会增加一定成本,但风控合规对于私募来说,本来都是应该配备的,“程序上的麻烦不难解决,私募更需要像公募一样规范运作,只有如此才能得到市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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