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养老金十连涨 须破除“双轨制”
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再提高10%。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十连涨”无疑将更好地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但同时,养老金替代率连年下降的状况也不容忽视。要更好地实现改革发展成果的共享,在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同时,破除养老“双轨制”、搭建多层次养老保障制度等措施也须跟上。
“十连涨”背后替代率连年下降不容忽视
从2005年至2013年,我国已连续9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与2005年调整前月人均700元的水平相比,2013年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893元。今年调整后,我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实现“十连涨”,人均有望上两千。
尽管国家连续十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但从近年来社会各界的呼声来看,更多是对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替代率连年下降的不满和质疑。
所谓养老金替代率,是指劳动者退休时的养老金领取水平与退休前工资收入水平之间的比率。国际上,养老金替代率是整个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的关键点,替代率水平是否合理,反映的是整个制度的安排和政策取向。
世界银行组织建议,要维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不下降,养老替代率需不低于70%,国际劳工组织建议养老金替代率最低标准为55%。而据2013年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2》显示,我国养老金替代率由2002年的72.9%下降到2011年的50.3%,低于国际警戒线。
近年来,按照工资指导线政策,我国企业在岗职工货币工资平均增长均在15%左右,但养老金的增长水平基本维持在10%的增长水平。两者之间每年相差5个百分点的涨幅,逐年累积后数值相差将会越来越悬殊。专家表示,从这点来看,我国养老金的涨幅仍较小。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通过改革养老保险等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褚福灵表示,养老金调整应与物价上涨、经济发展实现“同频共振”。应建立一套科学指标体系,让养老金能够每年自动进行调整。
缩小养老金差距必须破除“双轨制”
除了养老金替代率连年下降外,同样引起广泛诟病的是“双轨制”下养老金差距的不断扩大。
有媒体调查称,在广州,同样是2000年退休,机关干部退休工资从2000元上涨到现在的8000元并不罕见;而企业退休工人退休金仅从500元上涨到2000元左右。两者之间的退休金数额差距从10年前的1500元扩大到现在的6000元。由此看来,退休工资差距似乎不但没有缩小,反而有扩大之势。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齐传钧认为,这一差距源生于机关事业单位和城镇企业部门所用的两套截然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若要改变这一现象,最根本的做法是破除“双轨制”,重新进行养老保险制度设计。
当前我国养老金制度较为复杂,一类分法是分成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企业职工、城镇居民和农民五种养老保障制度,另一种观点是把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并一起,分为四种,无论五种还是四种,几种制度差异大,且互不相通和流转。
中国社会科学院2013年初发布的《社会保障绿皮书》和《中国社会保障收入再分配状况调查》显示,在被调查者中,75.4%的职工养老金不高于2000元,92.3%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却都高于4000元,差距达两倍多。
按照公平的要求,养老保障体系的长期目标应该是面向所有人群实现制度统一。按照效率的要求,养老保障不应影响个人的职业选择和就业地点选择。然而,当前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碎片化的现状,在公平与效率方面都存在不足。因此,养老并轨改革最实质性的内容就是如何提高城乡居民以及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以消弭多轨制下的养老鸿沟。
尽管有关养老金并轨改革早已被纳入顶层设计,但从2008年2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公布之日算起,推进时间已经近6年,却始终未有实质性进展。各地对公务员养老制度改革的积极性也普遍不高,迄今只有深圳等个别地方在试水。
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3年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表示,对于“双轨制”问题,中央提出了明确的改革方向,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近些年,各地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目前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当中,包含着2153万机关事业单位的人,也就是说一些地方在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过程中,已经考虑到机关事业单位同时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双轨制”的问题会逐步得到解决。
多层次养老保障制度须尽快搭建
造成我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较低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当前单层次的养老金来源。
上世纪90年代初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在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就已提出“鼓励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然而时至今日,我国的职业年金全面推开仍需时日,企业年金也尚未形成规模,补充保险在养老金替代率方面的占比基本可以忽略不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6月,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不到6万个,覆盖职工人数只有1957万人,仅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的6.29%,这表明93%以上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没有企业年金。
而纵观目前各国养老保险改革,建立“养老社会保险+企业年金+商业保险+个人储蓄”多层次的养老保障制度,已成为一种趋势。记者梳理资料发现,美国的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只有40%,但美国第二支柱职业年金替代率超过100%。同时,商业保险方面的替代率也占据了非常大的份额。
因此专家建议,我国迫切需要大力发展企业年金,在推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之后也需要相应建立职业年金。通过大力发展补充养老保险,并引导和扶持发展个人养老储蓄,逐步形成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有利于提高各类职工退休之后的养老保障待遇水平。
今年1月1日,我国养老体系的税优新政——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税递延纳税政策开始正式实施。专家评价认为,新政策的出台有望使处于停滞状态的企业年金计划再度起航。从国际经验看,适度的税收优惠是吸引消费者主动承担养老责任的一个主要手段。通过税收优惠,促使养老体系第二大支柱年金迅速发展,将形成显著的撬动效应,进一步带动个人购买商业保险,从而使我国多元养老保障体系更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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