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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重大能源新闻评述 【能源领域引民资需培育“大块头”民企】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巡视员欧鸿表示,《指导意见》出台主要背景是部分领域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发展还不够充分,进入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障碍,社会呼声比较高。 《意见》提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油气管网、储存设施和煤炭储运建设运营”、“理顺能源价格机制”、“进一步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2015年实现存量气和增量气价格并轨”、“尽快出台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政策”等能源行业相关举措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评说: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油气管网、储存设施和煤炭储运建设运营主要在于吸引民营资本进入能源领域,这对于能源行业的未来发展必然会带来利好,能够进一步激活能源领域的竞争力。但目前我国能源行业领域当中还是国有企业在唱主角,缺乏有实力的民营资本是现阶段民资进入能源领域最大的问题和难点,并且能源领域需要很高的技术和门槛,所以这就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来培育能源领域的民营企业。 【电改新方案确立电网新盈利模式】 近日,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与电力经济咨询中心主任曾鸣透露,新电改方案已上报国务院。方案的核心是确立电网企业新的盈利模式,前提是要实现输配电价的独立核算。形成独立的输配电价格机制,是“监管中间”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此次方案只是一个原则性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预计后期还将出台8~9个具体配套实施方案。 新电改方案提出的改革框架是“四放开、一独立、一加强”,即:输配以外的经营性电价放开、售电业务放开、增量配电业务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供电计划放开,交易平台相对独立,加强电网规划。 评说: 种种迹象表明,电改开始动真格的了!事实上新电改方案的总体思路已在深圳开始了先行先试。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深圳市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通知》,正式启动我国新一轮输配电价改革试点。 输配电价改革将有助于推进竞争性电力市场的进程,为电力价格的市场化定价机制构建提供基础。同时,新方案强调放开配电侧和售电侧的增量部分,允许民间资本进入,此举将在配售电侧引入更多的市场竞争者,从而有利于市场化定价机制的形成。 相对于2002年的5号文,新电改方案有两点大的区别:一是暂时不考虑输配分开和电网调度独立的事情。二是明确提出要加强规划。相隔12年,外部环境已经发生重大变化,其中最大变化是可再生能源并网的比例越来越大,使发电侧和用电侧具有双侧随机性,所以电力系统的整体规划必须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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