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享“双十一”,有违互联网开放精神
10月30日,有媒体报道称阿里巴巴将“双十一”注册成商标,以防止同行滥用。在人们所期待的第6个“双十一”网购狂欢节即将来临的前夕,阿里巴巴突施冷箭,让京东、苏宁云商、国美在线等电商猝不及防。众电商如鲠在喉,公众也是错愕不已。
坦率地说,“双十一”商标事件有两点出乎笔者的意料,让人感到不可思议。
第一,尽管眼下众家电商忿忿不平,甚至斥责阿里怀有垄断的目的,但他们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之薄弱却让人有“怒其不争”之感。据报道,“双11”、“双十一”等多个商标于2011年11月1日被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申请注册,在3个月的初审公告期内,居然没有一家电商作为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在商标抢注早已不是新鲜事的今天,这些电商企业太疏于通过法律自我保护了。
第二,阿里巴巴作为电商的龙头老大,却突然剑走偏锋,以“双十一”的商标权制约其他电商,多少有失带头大哥的英雄本色。在美国IPO上市后,阿里巴巴的股价虽有短暂回调,但日前触及100.5美元的新纪录,使其总市值超过2470亿美元,规模上仅次于谷歌,超过了按收入计算世界上最大的零售商沃尔玛。在资本市场上风光无限的阿里巴巴,论实力足以傲视群雄。资料显示,京东2013年“双十一”前后12天销售额累计为100亿元。其中,“双十一”全天共成交680万单,交易额达35亿元。苏宁云商2013年“双十一”期间订单总量近600万单。而阿里“双十一”单日的销售额则高达350亿元!既然如此,阿里巴巴何以非要祭出商标权这把“保护伞”呢?笔者清楚地记得,阿里巴巴此前曾宣称,要将赴美上市后的首个“双十一”办得更富有国际化的特色,那今天又何必试图将其他电商拒之门外,将原本属于全行业的盛大节日蜕变为自己的企业节呢?
总之,阿里巴巴此举着实让人有些费解。有人说,阿里打出“商标牌”截杀京东、苏宁等电商,其背后纯粹是经济利益使然。利用“商标”侵权,可以打乱同行广告营销的节奏,用商标侵权逼迫京东、苏宁等玩家与“双十一”这个节日划清界限,自己独享盛宴。去年,阿里“双十一”单日创造了350亿元的销售额,今年“双十一”的目标是销售额冲到500亿元。身处资本市场,阿里巴巴备感压力,希望以骄人的业绩支撑股价坚挺。
阿里巴巴的心情可以理解,但问题是独占“双十一”商标权,真的就能够关起门来单独享用“双十一”的大餐吗?答案是否定的。
“双十一”商标的显著性体现在作为一种与电商相关的节日方面,但不能限制他人仅仅把“双十一”作为日期而使用。所以,其他电商网站完全可以找到规避的方法,比如使用“11月11日京东大促销”、“11·11京东大促销”等表述。
更重要的是,“双十一”虽然是阿里巴巴首创,但目前已经成为整个电商行业的节日以及广大网民的网购狂欢节,可以说,“双十一”商标在使用的过程中逐渐成为通用名称。《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这意味着商标淡化为通用名称的可予以撤销。因此,针对阿里巴巴注册的“双十一”商标,其他电商网站或者个人极有可能提出商标撤销程序。
对于阿里巴巴此举,尽管从法理上无可厚非,但就道义而言,即便今年“双十一”阿里再创纪录,但多少会给人以胜之不武之感。
电子商务诞生的土壤是互联网,而互联网的精神是开放。“商者无域,相融共生”,这是国美的经营理念之一,与之相比,高举“‘双十一’是我的”标语的阿里巴巴,是不是应该感到汗颜呢?
据统计,去年全国电子商务的交易额为10万亿元,其中网络零售额超过1.85万亿元,按照商务部发布的《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应用的实施意见》,到2015年,电子商务交易额将超过18万亿元,网络零售额相当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0%以上。有业内人士断言,到2020年,全社会消费品交易额将有50%左右通过网络进行。风物长宜放眼量,属于电子商务的好日子才刚刚开始,如果我们再放眼电子商务的国际化,其前景之辉煌更是难以想象。因此,对于整个电商行业而言,现在所要做的,应该是齐心协力将电商这块“蛋糕”做得更大,而非人为地固步自封,独自陶醉于只有自己一个人的舞台。
下一篇:旅游业贡献发展:支持因素多
更多"独享“双十一”,有违互联网开放精神"...的相关新闻
每日财股
- 每日财股:风神股份(600469)
投资亮点 1.行业影响力和社会形象进一步提升:2011年度,公司荣获2011年河南省省长...[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