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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市场化债转股政策持续加码,不断拓宽债转股项目资金来源,疏解债转股落地难问题。
东方金诚金融业务部助理总经理李茜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本轮债转股参与主体主要包括银行系债转股实施机构、四大资产管理公司(AMC)和地方AMC等。凭借与债转股标的企业之间的长久合作关系,银行在债转股实施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因此,以五大国有商业银行为主的银行系债转股实施机构成为本轮市场化债转股的主要力量。
中国建设银行(以下简称建行)旗下债转股实施机构,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谢海玉昨日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截至5月底,我们累计与49家企业签订了总额约6400亿元的框架协议,其中对18家客户落地资金约1100亿元。”
按照建行数据并结合公开披露信息,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债转股项目签约金额共计约1.6万亿元,落地金额共计约2300亿元。
谢海玉介绍,目前市场化债转股以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类产业为主,客户选择坚持龙头策略,按照价值投资的原则优中选优。目前煤炭行业聚焦产量全国前10客户,钢铁行业重点选择产能和效益全国前5客户,有色行业签约锡、镍、钼、钛等产量全国第一客户。通过聚焦于行业地位突出的龙头企业,建行的市场化债转股形成了较强的示范和带动效应。
谢海玉介绍,截至目前,建行已落地项目平均降低标的企业资产负债率3个百分点-5个百分点。已落地项目资金偿还了企业在利率高企或企业经营困难时举借的高息债务,调整了负债结构。此外,由于企业财务状况改善,信用提升,增强了其他金融机构对企业信贷支持的信心。
落地难一直是此轮市场化债转股的一大难点。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中心主任、高级研究员黄志龙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债转股之所以难落地,一个非常重要的障碍在于资金来源短缺,而通过发行资管产品,募集社会资金来支持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将有利于当前已签约债转股的加速落地。
在谢海玉看来,资管新规允许债转股实施机构发行资管产品,为实施机构发行资管产品提供了政策依据,也为社会投资者熟悉和参与债转股开辟了通道,有利于市场化债转股广泛募集社会资金,拓宽并完善募资渠道。
谢海玉透露,资管新规出台后,建行创设并向监管部门申报了全国首单债转股专项私募投资计划,目前已获批准并成功落地债转股项目。
谢海玉表示,建行下一步将重点从三个方面做好市场化债转股业务:一是把握时机,在前期探索实践的基础上抓紧优化完善债转股资管产品,并充分发挥母子公司协同联动优势,广泛募集社会资金推进债转股项目。二是在转股资产进行资产证券化方面进一步加强探索,完善转股资产退出渠道,进一步为资金募集创造有利条件。三是监管环境重塑后,部分高负债企业有可能面临再融资困难和流动性风险,建行将充分发挥债转股牌照和专业优势,梳理潜在风险企业名单,在化解潜在风险、风险处置和不良资产管理中积极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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