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财股网为首页 网站地图 财股网导航 财股网客服
首页
新规后,或许有的银行及第三方销售渠道宁可不做,也不愿意将客户信息透露给信托公司
■ 本报记者 徐天晓
微博上流传着这样一句话,“信托公司,这回能不能站着把钱挣了?”
如果把时间推移到两年前,信托公司大多或许还没有什么客户的概念,只是考虑如何开发出产品,所以信托公司一直被认为是“一腿长、一腿短”。然而经过近几年的行业大发展,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信托公司意识到渠道的重要性。一些信托公司已经提前建立起相对强大的销售渠道,而有的信托公司只是刚刚起步。
日前,《信托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出台,欲为信托直销正名,而信托公司此次能否真正“站着把钱挣了”?对信托公司以往看重的银行、第三方两大渠道来讲,面临相互如何协调的矛盾。第三方的客户资源一直是信托公司不可触碰的红线,而银行对于客户信息更是守口如瓶,或许有的会选择放弃代销。
新规为直销正名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规定,信托公司在推介信托计划时,不得进行公开营销宣传;不得委托非金融机构进行推介。
而在此次下发的征求意见中则新加入规定:信托公司可在公司注册地之外设立异地营销中心,异地营销中心总数不得超过5个,但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除外。
虽然这是监管层第一次为信托公司异地营销中心正名,但是对于信托公司来讲,设立异地财富中心早已经成为一种潮流,行业内已有多家信托公司的异地财富中心覆盖“北上广深”,并积极向二线城市发展。
“也正因为这样,很多信托公司有多家未正名的营销点,且数量远多于五个,对于这些信托公司来说,新规出来或许会有影响,而对于其他的信托公司影响倒是不大。”业内人士认为:“关于信托公司异地展业,业内一直都有呼声,经过此次正名,这些异地营销中心也就可以顺利纳入监管了。”
上一篇:PE行业首现“钱荒”的危机 借道信托融资
下一篇:三季度房地产集合信托 发行规模环比下降46.15
投资亮点 1.公司创立于1848年,是国内唯一一家跨越三个世纪的百年老店,公司的主营...[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