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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有代表性的“典型项目” 政企合作,复杂而专业,如果准备不周全,处理不得当,不仅会使企业遭受损失,有时也会令政府“倍感压力”。在陕西,就有这样一条总被业内人士挂在嘴边的一段公路。 1996年,陕西省人民政府将全长20.1公里的西临高速公路20年的收费权以3亿元的价格转让给香港越秀集团在陕西成立的项目公司——陕西金秀交通有限公司,这也成为陕西省引进社会资本建设公路基础设施的第一个成功案例。该项目的转让期限从1996年10月1日开始,到2016年9月30日为止。 然而,该项目转让行为在社会上颇具争议,主要原因是由于西宝高速公路、临渭高速公路、渭潼高速公路于1995年至1999年相继通车后,西临高速公路的交通量大幅度增长。2000年至2013年,西临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累计达到20.49亿元。高额的通行费收入让陕西省人民政府、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饱受国有资产流失的非议。 尽管如此,该起项目转让在当时而言是一个双赢的决定。长安大学交通投融资研究所所长、教授周国光向中国经济导报记者介绍说,西临高速路转让经营权换来的资金,被投入到陕西另一条高速公路的建设中,创造性地解决了公路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公路经营权转让对资金短缺的陕西来讲,无疑是一种资金尽快回笼周转的好途径,为陕西赢得了宝贵的发展时间。 不过,由于担心遭受国有资产流失的非议,陕西省在公路建设多元化的探索上变得更加小心翼翼。与四川、贵州、广西、广东、安徽等省份相比,陕西在公路交通基础设施领域引入社会资本进展不算理想。 据周国光的介绍,为了贯彻落实2005年国务院出台的“非公36条”,陕西省曾于2005年10月面向社会推出了17个高速公路项目进行招商引资,但这些招商引资项目基本上没有落实。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于2010年5月出台的“新非公36条”的精神,陕西省人民政府于2011年5月再次面向社会推出了16条总里程1530公里、估算总投资1590亿元的高速公路项目进行招商引资,拟采用BOT方式进行建设。但直至2014年10月底为止,招商引资工作并未取得实质性的进展。一位参与过此招商过程的业内人士表示,“此举是为了迎合中央文件精神所做的工作,多流于形式,切实的准备工作寥寥。在主持此项工作的相关人员看来,即使不作为,也不能承受国有资产流失的‘罪名’。”截至2013年底,陕西省建成通车的高速公路共4363公里,其中约95%属于政府还贷公路。而已经建成和在建的BOT模式高速公路,一共只有4条。“陕西省政府有必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念观念,才有可能将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精神真正落实到位。”周国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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