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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确立了地方性债务的应对框架和机制,并剥离了融资平台公司的政府融资职能。这也客观上促使城投公司加快转型步伐。 《意见》关于地方政府可发行专项债务的规定让之前处于试点阶段的“项目收益债”备受关注。项目收益债是本金及利息的支付只能完全来自项目自身收益的债券品种。《意见》规定,地方政府除了可发行一般性债务之外,还可发行专项债券融资,并引入社会资本。 东海证券债券发行部负责人陈继先认为,受中央对地方发债规模的限制,地方政府或将更多地依靠专项债务,引入社会资本。而城投平台未来转型会更多地与“项目收益债”相关联。 新规或使城投债发行量大减 此前,多个地方的城投平台已经踏上转型之路。5月20日,马鞍山城投集团首先更名为“江东控股集团”。而继安徽亳州3家地方城投也已整合并转制成建安控股地方国企之后,安徽阜阳、江苏镇江、江苏无锡等地城投公司也在筹划改制。 有专家分析说,此次意见的出台,短期内将使城投平台的债务发行量缩减。而此前,9月26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债券风险防范的若干意见》,提出了严格规范发债企业准入条件、拉长已发债企业再次申报债券的间隔时间等措施,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城投债审批的难度。 同时,随着城投企业公益性和准公益性资产和债务剥离,城投企业净资产也将受到一定影响,考虑到城投企业已经存续的债券额度,未来新发债的空间(即上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40%-存续债券额度)也将受到一定的打压。 东海证券债券发行负责人对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分析说,《意见》出台以后,短期内地方城投平台的转型主要有三个方向:一是转型为单纯的市政建设企业,与以前相比不再承担政府融资功能。二是进一步展开债券品种创新,比如发行项目收益债等。此次《意见》明确指出,地方政府债分为一般性债务和专项债务,鼓励企业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市政建设。三是转型为一般的经营性国有企业,比如房地产开发公司等,但短期来看,城投公司进入房地产开发等行业并不现实。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院金融室主任赵全厚在接受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提到,城投平台有可能转变职能,变成投资公司、投资银行,或者城市建设的实体公司,参与到市场竞争。 联合资信评级总监刘小平则强调说,城投企业的业务转型也需经历一段时间,而城投企业作为“新型城镇化”重要经营载体,在当前过渡阶段,除了项目收益债券的扩容外,针对城投企业的债券产品创新将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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