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展经济发展面临障碍 欧美经验值得借鉴
记者在部分省区市调研了解到,当前我国会展经济发展存在管理机制体制不畅、法律法规建设滞后等问题,已成为我国走向会展强国之路上的重要障碍。专家建议,应明确会展经济发展思路,理顺政府与市场职能,借鉴发达国家在会展经济管理与服务、场馆运营、全球市场拓展、产业合作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全面推动会展经济的健康发展。
--政出多门难成合力 法制滞后无法可依
记者采访了解到,一些业内人士认为,我国尚未建立相对规范的会展行业管理体制,部分地区会展企业普遍认为办展手续较为复杂、成本过高,机制畅通存在诸多瓶颈。
首先,“归谁管”不明确,会展业的整体协调和统筹管理机制尚未建立。广西南宁力帮展览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林杰说,“举办展会报批是应该的,但中间环节障碍太多,我们很需要政府支持,但与政府部门打交道很费劲,'婆婆’太多,经常弄不清楚谁负责、谁拍板。”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会展研究中心主任刘大可认为,从政府职能来看,会展业归口商务部门管理,但在我国取消国内展的审批备案制度后,整个会展行业呈现出“管业态”和“抓项目”的“两张皮”现象。比如农业、文化、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均可批准本行业系统展会,但这些部门在会展业态和会展行业管理方面又都不具有归口管理的职能权限。
其次,会展行业协会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掘。长沙市会展办主任杜中塔表示,全国性的会展业协会尚未成立,虽然全国很多城市都成立了会展业协会,但还存在地位不明、责权不清等问题,缺少使协会作用落到实处的“抓手”。
上海市商务委副主任钟伟说,国内展会无相应的管理办法,展商、主办方与展馆各自承担的义务不明确,缺乏依据导致出现纠纷很难解决,尤其是经济赔偿往往不能及时赔付,导致部分展商举横幅堵马路甚至到政府部门闹事的极端行为多有发生,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再次,相关法律法规亟待完善。近年来我国涉及国际项目审批、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等内容的相关规章制度正逐步建立,比如商务部出台《关于“十二五”期间促进会展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国贸促会、商务部联合出台《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审批管理办法》等,但国家层面会展行业法律法规尚未出台。
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陈泽炎说,部分城市虽然各自出台了会展业管理办法,但存在条文比较笼统、操作性不强、与当前实际情况脱节等问题。会展业法制建设严重落后于市场发展实际,相关部门管理整顿行业市场乏力,导致部分展会重招展轻招商、重创收轻服务,扰乱市场经营秩序、侵害展商观众的事件也时有发生。
--国际会展巨头抢滩登陆 威胁我国本土会展企业发展
首先,国际会展巨头资本加快进入中国市场。相关专家表示,以上海世博会的成功举办为标志,中国会展经济潜力凸显。这也推动欧美会展公司加速在中国合资、并购步伐。上海市国际展览有限公司总裁顾春霆表示,现在德国汉诺威、法兰克福、意大利米兰、英国励展等欧洲会展业巨头都已在中国扎根。
据介绍,在中国排名前50名的组展商中,外商独资或合资的组展商占了26家。德国汉诺威展览中心、慕尼黑展览中心、杜塞尔多夫展览中心共同在上海成立了德国国际展览有限公司,成为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的股东。凭借广泛的客户营销网络、雄厚的资金支持,国际会展巨头对于我国本土会展企业形成严峻挑战。
其次,产业发展安全遭到挑战。上海市国际展览有限公司总裁顾春霆说:“外国展览公司进来,在最初三到五年时间里几乎都不挣钱,但却非常积极地抢市场,一旦掌握了某个行业的展会优势,就马上变样。”今年,德国科隆国际五金博览在中国招展当中就出现了“霸王条款”,要求参展商必须捆绑参加另一个在中国国内的展会。民生证券研究院副院长管清友说,通过一个大型专业会展可以很快掌握整个行业的信息。建议有关部门重视会展经济发展,加强对重点行业展会的研究,不断发展有国际影响的中国自主品牌行业展会,为中国企业走出去发挥更大作用。
相关专家表示,德国有40多家机构获得国际展览业协会认证,仅相当于我国的一半,但每年举办的国际性会展数量有100多个,利润是我国的两倍。我国已经有90多家组展机构通过国际展览业协会认证,数量排名全球第一,但在品牌号召力、经营效益、专业化水平等方面,需要向欧美国家学习借鉴。
--借鉴欧美经验打造会展全球产业链
一是整合全球产业链,把控高端市场。上海大学会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张敏介绍,近年来经济危机导致欧洲会展市场低迷,各大会展巨头更加希望通过加强对全球产业链条的控制来提高利润。目前,仅德国杜塞尔多夫一家会展公司就在108个国家和地区设立办事机构。而全球排名第一的英国励展博览集团更是将“运用全球化思维,解决当地之所需”作为其核心理念,在其长期关注的电子行业,励展公司每年在亚洲举办12场高端展会,已经将全球最好的生产商和采购者纳入囊中。
二是注重品牌形象提升,完善会展配套服务体系。欧美发达国家的展会对于参展商资格有较高要求,保证了会展的专业化水准和成交率,从而具有更大的吸引力。英国励展博览集团大中华区负责人表示:“励展举办的很多专业展会都不对普通公众开放,比如电子展,一般面积只有两万多平米,但一个展位费要四五万元,而且都是全球最好的供应商和采购商,最后产生的效益可能比中国某些展览面积十几万平方米的展会还高。”
在配套服务上,美国展览行业有一种特殊的企业“总体服务合同商”,可以为参展商、专业观众提供从货物运输、搭台展示、餐饮住宿整套法律合同服务,极大提高企业的参展效率。
三是政企分开专业化发展,注重知识产权保护。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陈泽炎介绍,美国1896年就成立了首个会展专门管理机构“底特律会议局”。德国政府通过德国展览业协会对德国展览业进行宏观调控,其主要职能包括制定严格的行业规则、确保展会市场透明公开、组织专业人才培训,展馆基本都是由政府投资兴建,但都以长期租赁或委托经营的形式把展馆经营权交给大型会展管理公司,进行专业化经营。
会展经济专家俞华表示,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在长期的会展经济发展过程中探索制定出一套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如德国等欧洲国家就出台规定对展览名称给予类似商标的保护,以制止展览会雷同和撞车,保护名牌展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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