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长江经济带2.5万座小水电站:整改后仍需“回头看”
国家和地方对小水电有一个认识过程,小水电的发展也经历过大起大落的巨大变动。
在由西向东、由高到低的长江经济带上,总共有多少座小水电站?答案十分惊人:2.5万多座。存在问题的有多少座?答案同样十分惊人:2万多座。
小水电是指装机容量在5万千瓦及以下的水电站,在我国已有百年历史。但近年来,长江经济带小水电站违规建设、影响生态环境等突出问题时时“浮出水面”,引发社会关注。
早在2018年12月6日,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四部委曾联合发布《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按照退出、整改、保留三类,逐站提出处置意见,明确退出或整改措施”,有效解决长江经济带小水电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促进小水电科学有序可持续发展。2020年底前完成清理整改。
今年3月,有关部门称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任务基本完成,并计划年内清理整改验收销号全面完成。但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等最新公布的调查结果,长江经济带仍有多个小水电违规运营。清理整改后仍需“回头看”。
长江经济带小水电问题屡屡被发现
九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湖北省通山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9月17日通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湖北发现,该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滞后,生态流量不能稳定下泄,影响保护区生态环境。
督察组介绍,目前,该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共有6座小水电站,其中,核心区内3座、缓冲区内3座。根据上述《意见》,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内的水电站原则上在2020年底前退出,在保护区批准设立前合法合规建设的水电站,可以限期退出,但不得超过2022年。
但截至督察进驻时,该保护区内仍有5座小水电站在运行。督察组发现,石凯电站于2014年进行改造扩建,装机容量由400千瓦和250千瓦各一台改造为2台400千瓦,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位于保护区核心区内的集潭二级电站在相关材料中称其首次投产日期为2003年5月,并以其在《环境影响评价法》生效时间(2003年9月1日)前建设为由,认为其无需办理审批手续。但督察发现,集潭二级电站两台水轮发电机铭牌标识的出厂日期分别为2003年12月和2005年1月,不可能在2003年5月投产发电。
督察组介绍,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加强长江经济带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的要求,要确保小水电站稳定足额下泄生态流量,并于2020年12月底前安装动态视频在线监控设备,开展生态流量监测。
但6座小水电站均未设置能保障稳定足额下泄生态流量的设施,也未开展生态流量监测。集潭二级电站还存在私自封堵生态流量泄放通道行为。督察发现,该电站在大坝中间新挖一个放水口作为生态流量泄放通道,但该通道却被挡板封堵,无生态流量下泄,导致下游河道干涸。
第一财经记者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了解到,近年来,长江经济带小水电问题屡屡被发现。
今年7月,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安徽省反馈督察情况时指出,安徽省保留的758座小水电站中,仅7座安装流量计,其余小水电站无法对下泄流量进行定量监管。抽查的25座水电站,10座未按规定泄放生态流量,部分河道生态功能严重破坏。
今年4月,中央环保督察组通报督察情况时也指出,位于云南省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二河沟一级电站违法生产,严重破坏保护区生态环境,威胁保护对象生境安全。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指出的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不足等问题未整改到位。
长江经济带小水电站超过全国半数
长江养育着全国40%的人口,支撑着全国40%的经济总量。长江经济带是我国除沿海开放地区以外,经济密度最大的经济地带,也是我国的经济重心所在、活力所在。
但同时,长江经济带也是我国生态环境问题最为突出的流域之一。监测数据显示,长江流域整体性保护不足,生态系统退化趋势加剧。近十年来,长江经济带生态系统格局变化剧烈:城镇面积增加44.6%;农田面积减少8.7%;野生动植物自然栖息地面积减少了3.2%;天然林、灌丛、草地和沼泽等自然生态系统的面积均有所减少。
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小水电站共有4.5万多座,长江经济带上的小水电站数量占比超过全国一半。
江西省有小水电站4121座,在长江经济带各省市中名列第三。江西省水利技术中心主任苏立群近期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小水电站点多面广,老旧电站多、民营电站多、安全隐患多。
上述《意见》出台后,五类小水电站原则上应立即退出,包括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内的;未办理环评手续违法开工建设且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2013年后未发电且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大坝已鉴定为危坝,严重影响防洪安全,重新整改又不经济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文件明确要求退出而未执行到位的。
据今年3月水利部公布的数据,截至2020年底,长江经济带2.5万多座小水电站中,共退出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电站3500多座,完成整改2万多座,消除减脱水河段9万余公里。
此外,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长江保护法》明确规定:对长江流域已建小水电工程,不符合生态保护要求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分类整改或者采取措施逐步退出。对于“未将生态用水调度纳入日常运行调度规程的”,也有相应的处罚标准。
不过,小水电清理整改,难在资金筹措,退出和整改资金需求量大。据湖北省水利厅介绍,小水电站的清理退出属市县事权,由市县落实主体责任,按照省级总体方案结合实际制定补偿标准和补偿实施细则。2019~2020年,湖北省级财政安排资金1800万元对市县开展小水电清理退出评估给予补助。
国家鼓励打造绿色可持续水电站
专家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国家和地方对小水电有一个认识过程,小水电的发展也经历过大起大落的巨大变动。
改革开放之初,我国电力建设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及其周边地区,大部分农村地区处在无电状态。其后,国家通过政策支持和财政补助,鼓励地方政府和当地农民自力更生兴办小水电。
到2011年,全国建成小水电站45000座,装机容量5900多万千瓦,年发电量2000多亿千瓦时,约占全国水电装机和年发电量的30%。小水电在解决农村无电缺电问题、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应急供电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被誉为山区的“夜明珠”“小太阳”。
当时,国家有关文件也明确提出,“在保护生态和农民利益前提下,加快水能资源开发利用”“大力发展农村水电,积极开展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和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搞好农村水电配套电网改造工程建设”。2007年公布的《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也明确提出,加快开发小水电资源,到2020年全国小水电装机容量达到7500万千瓦。
但据水利部介绍,小水电的发展主要存在几个问题:采用引水式开发的水电站没有考虑下泄生态流量,在枯水期,致使局部河段减水或脱水;一些电站在施工过程中,因为没有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对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一些电站业主在征地拆迁和补偿、水资源利用等方面与农民争利,甚至侵害农民利益;一些水电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违规建设,还有上世纪建设的大量老旧电站能效低下,设备老化失修,存在安全隐患。
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曾多次深入西南腹地调查水电建设和沿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他发现,小水电的过度开发,甚至在当地引发“两高”(高耗能、高排放)产业的膨胀。有当地官员曾公开表示,在水电开发的同时,利用成本较低的水电,矿电结合,就地配置高耗能和高附加值的矿产品加工工业,以电带矿,以矿促电。
马军对第一财经记者说,这种“面多了掺水,水多了加面”式的水电开发,使一些地方在“两高”的扩张型发展道路上越走越远,与国家双碳目标背道而驰。
国际上一般认为小水电是绿色水电。不过,水利部、中科院等部门早在2011年发布的《中国环境流研究与实践》报告就称,小水电并非都是绿色的,对于生态来说,单纯以装机容量作为判断标准,有些勉强。对小水电实施“绿色认证”,可以很好地甄别鱼龙混杂的小水电市场,减少水电对于河流生态环境的影响。
中国工程院院士王浩表示,在我国淡水资源日益紧缺、能源需求不断提高,水利水电项目大批建设的时期,如何可持续开发和利用河流是必须考虑和应对的问题。
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在此次清理整改过程中,国家已明确要求健全小水电绿色可持续评价管理制度,鼓励打造绿色可持续电站。
水利部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十三五”期间,23个省份累计创建了616座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今年水利部将结合中小河流治理、河湖水系连通等工作,整体推进示范创建,再创建50座以上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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