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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发改委网站公布2016年度企业债券主承销商的信用评价结果,海通证券、申万宏源证券、东方花旗证券三家公司在66家实施全面评价的主承销商中位列三甲,而中金公司、首创证券、瑞银证券则在实施重点评价的18家证券公司中排在前三名的位置。
事实上,早在去年7月份,发改委办公厅就曾发布过开展2016年度企业债券主承销商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此次信用评价的评价对象包括在2016年度曾经作为主承销商参与过企业债承销或其承销企业债仍在存续期内的机构,共计84家券商。其中,对于66家主承销1只以上企业债的券商实施全面评价,而对于仅作为联席主承销商参与承销或仅从事企业债券存续期管理工作的18家承销商,实施重点评价,仅涵盖与联席主承销或存续期管理相关的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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