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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从人民银行达州中心支行获悉,近日,中国银行达州分行辖属大竹支行、某信托投资公司、某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对融资资金及还款资金分别签订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融资资金拨付使用、监管方式、还款资金划转及监管方式以及中国银行达州分行辖属大竹支行对资金的监管权力,中国银行达州分行作为资金的托管方对资金的安全和用途提供了保证。该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为确保开发项目顺利实施,向一家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融资1.5亿元的需求,信托投资公司为保证融资资金的安全和用途,因此特向中国银行达州分行辖属大竹支行提出了资金托管的需求。向信托投资公司融资,这为我市2万多家中小企业提供了一条新的融资渠道。
人民银行达州中心支行相关负责人称,在今年货币政策调控下,市场资金供需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不平衡,部分货币政策调控限制性行业会转向信托公司满足融资需求,限制性行业自身的高风险性以及信托公司业务牌照的局限性,要求资金的安全必须通过第三方的托管才能得到有效的保证,商业银行的资金结算功能恰好为融资双方均提供了有效的风险控制。在创新融资工具,金融市场改革不断深化的今天,参与各方通过明细的分工,隔离了金融系统性风险,有利于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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