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财股网为首页 网站地图 财股网导航 财股网客服
首页
然而这一做法本身似乎会助长券商和部分机构形成某种战略联盟。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市场好的时候,券商可以选择其中意的机构参与询价和网下申购,获取不菲收益;而在市场不好的时候,这些机构则可以成为新股的主要承接对象,帮助券商分担风险。
事实上,在此之前,券商“拜票”现象就很普遍。某券商资本市场部人士透露,每次发行之前,他们确实都会和一些有长期合作关系的询价机构联系、沟通,尽管他强调“不存在非法交易的事实”,然而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路演必须公开举行,私下拉票已属违规。
知名评论家黄湘源也表示,证监会此举不仅没有触动发行人、承销商和询价机构的利益链,反而还增加了主承销商的权利,让他们可以顺着自己的意愿为其利益同盟引进适当的合作伙伴。至于配售份额的相对集中,更是加大利益输送诱饵,引诱摇号中签者承担高价认购风险。也就是说,新股发行体制尽管一直嚷嚷着在改革,可是改来改去,本质上不过就是利益集团怎么有利,就怎么顺着他们的意志改罢了。
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也在公开场合表示,目前部分询价机构不能到位尽责,简单以股票盈利为目的,存在抬高报价水平的倾向。
中止发行目的:加深市场化隐患:形同虚设
尽管此前曾有通海高科被吉电股份“借壳”,亦有立立电子与苏州恒久最终被撤销核准决定,但新股发行失败的却未曾产生过。本轮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引入了中止发行机制,但此项制度能否产生作用,众多分析人士表示值得怀疑。
按照规定,出现发行4亿股以上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50家与4亿股以下提供有效报价询价对象不足20家的;网下发售比例内有效申购不足的;以及网下报价情况未及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预期、网上申购不足、网上申购不足向网下回拨后仍然申购不足等情形的,可以中止发行。
表面上,由于市场的博弈,预示着新股发行遭遇失败,但是,“中止发行后,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可重新启动发行”的条款,意味着新股发行即使暂时性“被中止”,并不意味着发行失败。
财经评论家曹中铭对此表示,如果“网下报价情况未及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预期”,不能体现出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的利益诉求而启动中止发行机制,其实是在变相保护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的个体利益。某种意义上,中止发行机制也是为新股高价发行与高价“圈钱”提供了“绿色通道”。
中止发行机制的推出,虽然体现了新股发行“市场化”的一大进步,但毫无疑问,在“中止”程度上并不彻底。有业内人士建议,既然引入了中止发行机制,当新股发行中止时,就应该宣告发行失败。上市公司如果想发行新股,必须重走程序。
上一篇:新股发行 或是利好
下一篇:国际板加快步伐将意义深远
投资亮点 1.公司主营电力开发;生产和销售。截至2010年年末,公司拥有南阳天益发电...[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