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局处罚两家金融机构:1券商资管被罚775万
昨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公开通报了20起外汇违规典型案例,违规主体涉及包括农行、中行、民生等在内的6家银行,另涉及5家企业、2家非银金融机构和7名个人。
被通报案例中有2起为非银金融机构违规开展QDII业务,因违反《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相关条款、严重干扰外汇市场秩序受到处罚,2起案例违规主体分别为一家券商资管和一家基金公司,其中券商资管被处以大额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通报系国家外汇管理局首次对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违规行为进行通报。
一券商资管倒卖QDII额度被重罚
根据外汇局通报,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公司向不具有QDII投资资格和资质的公司提供投资额度,累计净汇出1628万美元,且向外汇局提交不实证明材料。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予以警告,并处罚款775万元人民币。这一罚款数目在20起被通报案例中高居第二,仅次于被处以罚款952.39万元人民币的广州市畅利进出口有限公司逃汇案。
证监会发布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第二章,对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条件与审批程序做出明确规定。此外,外汇局2013年制定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合格投资者不得转让或转卖投资额度。”
外汇局最新披露的QD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显示,作为证券类公司,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公司拥有8亿美元的QDII投资额度(2013年首度获批5亿美元,2015年1月30日增加到8亿美元)。此次被通报的违规倒卖额度行为刚好发生在新增了3亿美元投资额度之后的一年半时间里。
业内人士表示在QDII额度审批制前提下,随着资金海外配置需求增加。自2015年三四月份起资管机构的QDII业务较往年大幅增加,使得QDII额度颇为紧俏,甚至出现多只QDII基金暂停申购或暂停大额申购现象。海外资产配置时代来临,一些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公司急于寻求海外投资机会,而QDII额度已经批完无新增额度,额度难求,这或许是QDII额度倒卖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
基金君注意到,除了因倒卖QDII额度被罚之外,上海海通证券资管近期还因为资管业务未审慎尽责受到监管。11月16日,上海证监局发布对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决定书显示,该公司“从事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未审慎尽责,在管理海通国贸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及海通磐石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过程中,未按合同约定对投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分析”。上海证监局责令其在10月30日前予以改正并提交书面报告。目前,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公司尚未针对上述决定书发布公告。
券商资管的业务范围中,定向资产管理即单一客户定制的VIP理财,一般起点为1000万元。根据证监会2012年公布实施的《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对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分析、评估和核查,监督投资交易的过程和结果,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海通证券资管被采取监管措施,是因为两只定向资管计划投资港股巨亏,发生了风险事件。
一基金公司非法套汇被罚
另外一家因外汇业务违规吃了罚单的非银金融机构,是深圳诺安基金管理公司。
外汇局通报显示,2015年10月,深圳诺安基金管理公司为谋取非法利益,以QDII投资名义购汇汇出外汇资金298.7万美元在境外结汇后又于当日汇回,以此套取境内外人民币汇率价差。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处罚款95万元人民币。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第五章第十六条显示,“违反其他外汇管理规定的”,外汇局依据《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而《外汇局管理条例》第七章第四十条规定,“以虚假、无效的交易单证等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骗购外汇等非法套汇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对非法套汇资金予以回兑,处非法套汇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非法套汇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条例第四十八条则还规定,“金融机构违反规定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此次诺安基金被罚95万或已接近顶格处罚。
根据诺安基金官网介绍,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目前公司旗下管理着超过50只开放式基金。截至2016年12月底,公司管理资产总规模超过1200亿元,拥有客户数量近770万。
传递强监管信号
今年以来外汇局明显加大了执法力度,检查涉及全国所有地区,主体涵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二季度以来对QDII 业务进行了多次现场检查。
外汇局相关负责人指出,本次公布案例处罚比例与处罚幅度的提高,体现了外汇局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外汇市场监管、加大处罚力度、整顿外汇市场乱象的决心。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外汇局首次对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并开出大额罚单,释放出强烈的监管信号——任何市场主体都不能游离于监管之外,任何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惩处,这种对外汇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将会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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