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世”16年金融业开放:基金保险开放程度高
“入世”16年之后,中国金融业再次站在开放的新起点上。
近期,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宣布了金融业深化开放的路线图,包括放宽金融企业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等。
事实上,2016年以来,高层对于金融开放持续深入的信号就在不断释放。2016年来,第八轮中美战略月经济对话、《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及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十九大相关文件报告中均有关于金融也对外开放的相关表述。包括《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在内的部分通知中甚至明确提及,将大幅放宽金融业,包括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领域外资准入的限制。
光大证券最新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取消持股比例限制后,外资或将重返中国银行业,短期内可能提高中小银行的吸引力,对大型银行作用有限;同时,报告判断,外资进入对券商和保险行业的影响不会太大。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金融开放的意义并非单纯指金融业与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从更广义的角度而言,还包括跨境资本的流动、利率以及汇率市场化的进程。而未来,金融开放的进程到底何去何从,要视乎监管态度,也要视乎市场力量的博弈。
银行业开放这些年
银行业是金融对外资开放的第一块试验田。
1994年开始至2001年中国加入WTO之前,外资行就已频频开始在中国市场尝试设立分行,但经营范围仅限于外币项下的商业银行业务;2001年,中国加入WTO,承诺金融业5年过渡期逐步向外资开放,5年过渡期后实施全面开放。2001年至2006年,银行业加速了开放进度,一方面,外资银行业务经营范围扩大,另一方面,外资母公司也开始尝试以战略合作者身份入股中资银行。
2006年之后,银行业准入门槛下降,大批外资分行改制成为外资独立法人机构。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确立了其享有“国民待遇”的权利。所谓的“国民待遇”,是指经营针对中国公民和企业的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承兑贴现等人民币业务,在央行批准之后,还可经营结售汇。然而,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一方面,由于外资行母公司财务压力的剧增迫使其出售海外资产用于补充其自身资本金,另一方面则是出于监管规定,外资持股比例的限制一直未能放开,境外投资者便由战略投资转而成为财务投资,选择高位获利离场。
而一直以来,外资行无论是规模发展速度还是盈利表现均落后于中资银行。市场份额更是持续下滑,光大证券报告显示,2016年前,外资银行总资产占银行业总资产的2.1%,2016年底,该数据下降为1.3%。
外资撤出除了本身压力外,也与我国金融监管环境的客观因素有关。光大证券报告指出:“一方面,外资银行的业务开放速度较慢,包括国债承销、企业债投资交易、保理、财务咨询等业务直到近两年才刚刚开放,而开展各项业务之前,还需要相关部门进行审批,错过了我国银行业大发展的黄金十年;另一方面,和中资银行相比,外资银行的网点少之又少,极大地抑制了其吸储放贷的规模积累。相当程度上,这是受限于开设网点的审批节奏。”
“无论从开展合规性的角度,还是对业务发展的判断的角度而言,外资行的态度较之中资行都谨慎许多。一方面是因为其自身发展的节奏原本就没有那么激进,另一方面也是囿于监管的态度。”一位地方银监局人士向经济观察报坦言,“监管在审批外资行业务时,无论是业务开展还是网点的开设,都要更严格一些。”
而此次银行业再开放将取消对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单一持股不超过20%,合计持股不超过25%的持股比例限制,实施内外一致的银行业股权投资比例规则。
申万宏源分析师王丛云认为,长期来看,外资行准入将加快我国银行业转型,提升中间业务服务能力,促进直接融资的发展,预期能够改变银行业中收负增长的局面,或将成为国内银行产品和管理模式创新的新契机。
基金保险开放程度高
相比于商业银行,监管层面对外资投行的开放则表现得更为谨慎。
2008年之后,合资券商不再发放证券经纪业务牌照。直到2015年底,瑞信方正才被授予经纪业务的资格,但仅限于深圳前海地区。由于证券经纪业务受限,投行业务成为合资券商的主要收入来源。以东方花旗和摩根华鑫为例,其投行业务占比在90%以上。
而合资券商的盈利能力一直低于本土券商的平均水平,Wind数据显示,合资券商总资产的市场份额占比为1.1%,净利润占全行业0.9%,投行业务市场份额不到5%,经济业务市场份额低于1%。
相较证券而言,基金行业的开放程度较大,超过四成公募基金有外资参股。中国加入WTO之际,曾经许诺,加入WTO3年之内,外资参股的基金公司外资持股比例累计可由33%达到49%。当前112家公募基金中,45家为外资参股,13家合资基金公司总资产规模在1000亿以上,18家基金的外资持股比例达到49%的最高上限。光大证券报告显示,2016年外资参股公募基金收入占总行业总收入的37%。
对于此次证券基金业开放,据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介绍,中方将单个或多个外国投资者直接或间接投资证券、基金管理、期货公司的投资比例限制放宽至51%,上述措施实施三年后,投资比例不受限制。
相较而言,保险行业的开放程度可能是金融行业中最高。
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就已经颁布,2003年外资保险业务地域限制就已经取消,同时外资非寿险公司的独资子公司也被允许设立。2005年之后,除合资寿险公司外方股比例不得超过50%、外资财险公司不得经营法定保险外,基本已经享受“国民待遇”2012年,机动车交强险市场也正式向外资财险公司开放。
在光大证券分析师张文朗看来,外资保险公司在华发展的瓶颈不在于业务资格的限制,而是市场份额较小。
而针对保险业开放,此次提出三年后将单个或多个外国投资者投资设立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的投资比例放宽至51%,五年后投资比例不受限制。
张文朗认为,由于保险业外资持股比例放开还有三年过渡期,短期内对本土保险公司的冲击不大。
而联讯证券分析师李奇霖认为,金融对外开放是一个多项目工程,金融业开放、金融市场开放、人民币汇率和资本项目可兑换四者缺一不可,发展速度可有快慢之分,整体方向却必须一致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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