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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通知,自2016年9月15日起,我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关税减让表修正案》附表所列201项信息技术产品的最惠国税率实施首次降税,释放出加快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的积极信号。 分析人士称,此次降税是为了落实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扩大信息技术协议产品范围谈判成果。 2015年12月16日,包括我国在内的24个参加方在肯尼亚内罗毕共同发表了《关于扩大信息技术产品贸易的部长宣言》,明确各参加方要约束并逐步取消201项产品的关税。 这些信息技术产品对应我国税则中480多个税号,包括新一代多元件集成电路、触摸屏、半导体及其生产设备、视听产品、医疗器械及仪器仪表、生产信息技术产品所需的专用零附件及原材料等。 所有产品计划于2016年7月1日起实施降税,其中大多数产品的进口关税将在未来3年或5年降为零,少量产品的关税将在未来7年降为零,并在最惠国待遇的基础上对全体世贸组织成员适用。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认为,此次降税意味着中国将在经济全球化中更大范围更高质量地参与全球资源优化配置。“实际上中国的信息化建设和201项信息技术产品扩容不谋而合,将有助于未来中国经济的发展方式从要素、资本驱动转为创新驱动。” 据悉,由国务院审核同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关税减让表修正案》已于2016年9月3日获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这意味着,我国将会逐步取消《修正案》附表所列信息技术产品的进口关税,且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15日内实施首次降税。 专家指出,扩大信息技术协议产品范围谈判是世贸组织近18年来达成的第一份关于取消关税的重要协议,有助于中国相关产品扩大出口,降低有关元器件和设备的进口成本,推动中国信息技术产品向全球价值链高端延伸,助力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推进“中国制造2025”,为企业用户和消费者带来福利。 中国贸促会研究院研究员刘英奎认为,此次降税有缓冲期,不会对我国信息技术产业造成很大冲击。“该领域的税率经过几次调整在我国已经降至10%左右,并不高,保护本国市场的作用已经不强。”刘英奎说,降低关税对中国企业是一把“双刃剑”,中国企业应将竞争压力变为动力,加强自主研发能力,抓住机遇在全球范围投资设厂,融入全球高端价值链。而在医疗设备制造、可穿戴设备等发展速度快、市场需求大、但国际竞争力弱小的新产品开发领域,在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同时,应尽快采取应对策略,适当保护国内市场,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对于扶持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我国已在顶层设计做出部署。《“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中提出自主创新能力全面提升。基础研究和战略高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原始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显著提升,整体水平由跟跑为主向并行、领跑为主转变。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达到2.5%。 白明说,《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也提出到202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2030年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到2050年建成世界科技创新强国,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通过全球优化配置,通过创新加强信息化建设。 从事智能汽车制造的FMC首席运营官戴雷博士选择在中国创业。“以前大家谈到中国最主要的印象就是中国制造,如今中国的新标签是全球创新基地。”戴雷表示,尽管中国经济面临下行压力,但他对中国经济前景非常乐观,因为中国的创新正在为世界提供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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