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与财政部部署国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肖亚庆在全国国有企业“三供一业”
分离移交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专项小组组长、国务院国资委主任 肖亚庆
(2016年7月13日)
同志们:
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今天,国务院国资委和财政部共同组织召开全国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视频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印发的《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国发19号文)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要求,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动员部署在全国全面推进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刚才,黑龙江、湖南、江西及长沙,兵器工业集团、中国石油和国家电网负责同志作了很好的发言,专项小组副组长、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同志作了讲话,我完全赞同。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重要意义
(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是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措施。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要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解决国有企业办社会负担和历史遗留问题。李克强总理在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让国有企业瘦身健体,增强核心竞争力。国务院第115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并明确2016年在全国全面推开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马凯副总理和王勇国务委员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这项工作,强调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前提和重要内容,有利于国有企业轻装上阵,公平竞争,真正确立市场主体地位,要求各方面统一认识,要直面存在的困难和矛盾,不回避、不绕开,下决心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今年7月4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作了重要批示,强调要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马凯副总理在讲话中特别强调,企业办社会负担和历史遗留问题,越早解决、成本越小,越晚解决、工作越被动、成本也越大。要求切实抓好政策落地。
(二)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是国有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条件。经过多年来的改革发展,国有企业逐步解决了体制转轨过程中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企业办中小学、公检法机构已基本移交,部分企业所办医院移交地方或进行了改制。但目前国有企业仍然存在大量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制约着国有企业进一步改革发展。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各级国资委监管企业办社会职能机构约1.66万个,其中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管理机构约4900个,国有企业因办社会职能每年需承担费用1400多亿元。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使国有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不可缺少的重要基础工作。
(三)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是国有企业瘦身健体、提质增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增加企业经营成本,降低企业生产运营效率,影响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解决好这个问题是当前推进供给侧改革、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的重大举措。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国有企业要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发挥带头作用。只有认真解决和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及历史遗留问题,国有企业才能真正瘦身、减负和有效降低经营成本,才能集中精力和有限资源发展主业,推进提高国有资本运营质量和效益,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也才能实现做强做优做大、争创世界一流目标。
(四)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是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必然要求。承担办社会职能的大多是国有老企业,设备设施超期服役,老化严重,管理粗放,服务水平低。部分企业职工饮用水不达标,用电存在安全隐患,不少企业家属区与当地城市发展脱节。将国有老企业承担的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公共服务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或单位,纳入社会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由专业化的服务机构实行集中管理运营,有利于统筹协调和优化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服务群众,惠及民生。
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务院明确,在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专项小组,由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中央组织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计生委、银监会、国防科工局等12个部门组成。专项小组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做好督促检查,推动中央企业、地方政府认真落实相关改革措施。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
二、积极探索,认真总结各地区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试点工作的有效经验
近年来,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在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积极协调和各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各地区和有关中央企业、地方企业积极探索解决国有企业办社会负担和历史遗留问题的有效途径,取得了显著成效。2012年黑龙江省率先开展了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试点工作,2014年和2015年试点工作逐步扩大到河南、湖南、重庆、辽宁、吉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等省市。2014年在黑龙江省的分离移交试点工作已基本完成,其他9个省市试点工作进展总体顺利。除全国试点工作外,不少省市在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方面也进行了积极探索或先行先试,取得了宝贵经验。
试点工作经验表明,“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现了多方共赢的局面。一是改善了民生,广大职工群众满意。通过“三供一业”设施设备维修改造,许多企业职工群众用上了安全电、喝上了干净水、住上了温暖房,美化了生活环境。如东北地区有的家属区通过供热管网改造,冬季室内温度平均提升了5度左右。不少企业反映,“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使广大群众幸福指数得到提高,有利于社会更加和谐。二是实现了企业瘦身、减负,企业满意。如哈电集团每年可节约费用9000多万元,兵器工业集团在黑龙江省的5户企业每年可减少补贴5000多万元。“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也促进了职工思想观念的转变,有利于企业机制体制转换与创新。三是提升了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地方政府满意。试点城市普遍体会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促进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消除了安全隐患,实现了公共事业管理的专业化和集约化。许多城市因为这项工作的开展,拆除了小锅炉,取消了水塔蓄水,改造供热、供水管网,减少了二氧化碳排放,为节能降耗、保护环境作出了贡献。
几年来,各地区和有关中央企业、地方企业试点工作实践,对有效解决企业办社会负担和历史遗留问题作了重要的探索,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为在全国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各地区试点工作的主要经验:一是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是根本保障。试点省市都成立了省领导为组长的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黑龙江省省委书记、省长亲自部署,辽宁省将此项任务作为政府重点工作、纳入对地市政府的考核,吉林省领导多次到重点企业调研、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河南、湖南、重庆、广东、海南、四川、贵州等省市对分离移交工作也都作了周密部署。二是统一政策标准和统一工作组织是实施关键。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的组织实施主要在地市级。各试点地区统一执行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的政策标准,充分发挥了各级地方政府的作用,建立高效的工作协调机制,确保分离移交工作顺利推进。哈尔滨市组织专家组对移交接收双方分歧进行第三方裁定,建立绿色通道对需政府部门办理的事项实行特事特办,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三是建立成本合理分担机制是必要条件。在中央财政的积极支持下,中央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费用,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补助50%,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和移交企业承担50%,地方财政对地方国有企业分离移交也予以了一定支持。四是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密切配合、协同推进是重要基础。各试点地区移交与接收双方主动对接,摸清底数,协商做好分离移交工作。中国石油成立集团领导为组长的分离移交领导小组,同时设立片区推进工作小组以及跨企业的协调工作组,加大政策宣传和工作推动力度。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和地方有关接收单位顾全大局,积极承担接收任务,指派专人负责,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三、精心组织,今年起在全国全面推进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重大决策部署,涉及方方面面,内容多、范围广、挑战大、任务艰巨。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是当前制约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举措,也是当前国有企业瘦身健体、提质增效的重要工作措施,我们必须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勇于担当,抓紧推进。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发19号文件精神,中央有关部门正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文件,今年6月11日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国办发45号)国办已转发,关于加快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近日将印发,关于企业办医疗教育机构深化改革、消防机构分类处理和市政社区分离移交的配套文件将在今年内陆续出台。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已明确今年在上海、重庆、大连、鸡西和长沙等5个城市率先试点。希望各地区、各企业早谋划、早安排,统筹做好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确保到2020年基本完成。下面就全面推进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我再提几点要求。
(一)明确目标任务。2016年开始,在全国全面推进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对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交由专业化的企业或其他机构实行市场化管理,到2018年底基本完成。2019年起国有企业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不得在工资福利外对“三供一业”进行补贴。先期试点的10个省市要进一步巩固试点成果,率先完成本地区分离移交工作,已完成移交的国有企业从移交日起不再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其他省市要抓紧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方案,尽快启动分离移交工作,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国发19号文和国办发45号文件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在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下设立专项小组,结合本地实际,分解目标任务,制定具体落实措施。省级人民政府要明确责任分工,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协调推动本地区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地市级人民政府要制定完善“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具体办法和统一政策标准,协调落实接收单位、研究解决有关具体问题,对分离移交进行全过程控制管理。
(三)落实工作责任。企业是分离移交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提高认识,抓住机遇,积极稳妥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共同协商,签订分离移交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做好相关工作衔接,实现平稳过渡。要深入细致开展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及时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研究解决职工关心的实际问题,妥善安置转岗职工,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三供一业”涉及的有关从业人员原则上按照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政策标准移交,未移交的人员由移交企业妥善安置。国有企业集团公司要协调推进所属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应承担的分离移交资金要及时足额到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嫁给所属移交企业。从事“三供一业”专业化运营的国有企业也要树立大局意识,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分离移交工作。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中央企业为此一定要顾大体、识大局,严格按照工作要求,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做好落实和配合工作。因分离移交工作对有关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产生较大影响的,考核时可以合理考虑。
(四)及时沟通协调。企业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沟通汇报分离移交工作情况,地方有关部门要及时办理“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涉及的相关手续,建立绿色通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创造便利工作环境。各级国资委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推动分离移交工作。专项小组将加强督促指导,建立定期报告制度,汇总掌握各地和中央企业工作进展情况,并适时组成联合督查组,计划于9月底左右对地方和中央企业组织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同志们,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全面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是利企利民的好事,也是深化改革、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实事,意义深远。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凝心聚力,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真抓实干,按期完成目标任务,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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