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半A股上市药企销售费用占比超50%,究竟什么造成了医疗腐败?
今年28岁的程芬从事医药代表工作已6年,曾就职于南方某城市的头部药企,代理过医院心血管科等科室药物的销售。今年6月,她裸辞了工作。8月9日,程芬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最近两个月,南方多个城市都在严查医生参加学术会议,药企付“讲课费”等事项。她说,“前同事说,现在基本上大家都直接线上办公,尽可能不再到医院。”
程芬所描述的情况只是此次医药反腐波及的冰山一角。今年以来,医药领域的反腐力度空前。据行业媒体赛柏蓝不完全统计,截至8月6日,全国公开通报被查的医院院长、书记已达到168位。此外,7月以来,多名上市药企的实控人接连被查。
《中国新闻周刊》注意到,8月以来,北京、重庆、海南、云南、四川、浙江、江西等多地的卫健委官网,先后公布医药领域腐败问题的集中整治举报电话。记者致电多地的整治举报电话。其中重庆市工作人员表示,“不仅是重庆,现在全国都在采取行动。这个渠道是今年才开通的专项举报电话,会存在多久还不明确,具体看国家的部署安排。”云南省卫健委8月8日的通告中则明确了受理时长为今年8月至明年5月底。
财务压力和监管薄弱是腐败的两个主因
今年7月,一系列医药反腐的密集行动开始推进。21日,国家卫健委等10个部门联合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开展为期1年的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2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召开动员会,要求深入开展医药行业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的系统治理,紧盯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医药领域腐败案件。
随后,山西、山东纪委监委召开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动员会。8月7日,上海市卫健委发布《上海市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之后,医药领域的反腐风暴愈演愈烈。
8月11日,广东揭阳市纪委监委官方微信公众号“清风揭阳”发布的《廉洁有未来 揭阳才有未来》一文提到,近日,该市卫生健康局通报了近两年医疗卫生系统严重腐败案件情况,组织观看原揭阳市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翁建东等“一把手”的忏悔视频。
“我收受供应商大量黄金和现金,身上的白大褂被染成金黄色,表面金灿灿亮闪闪,但里面却早已腐烂成黑色,烂臭发霉……”说话人是翁建东,今年2月被立案审查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翁建东在任期间吃里扒外,甘于被“围猎”,医商勾连,靠医吃医,5月份被“双开”,并移送审查起诉。
近期,一份名为《广东省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生产经销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征求意见稿)》的文件在业内流传,文件落章为广东省卫健委。据经济观察报8月9日报道,报告中一家医院的工作人员证实了报告的真实性。此外接近广东省卫健系统的人士称,广东省卫健系统前段时间确实在接受审计,刚刚结束。
2023年5月底至7月,审计组对广东省(不含深圳市)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生产经销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重点调查了广东省药品监督、医疗保障等有关管理部门,公立医院等医疗机构,药品和耗材的生产、经销企业。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丽珠集团、华润广东医药有限公司等10多家药械公司被点名。
《中国新闻周刊》致电多家上述涉事药企,大部分均无法接通。华润广东医药有限公司销售人员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他主要对接省外市场,不太清楚公司在省内的销售业务。
这份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中,“医药市场主体‘暗箱操作’,滋生行业系统性腐败风险”“药品耗材经销企业增加中间销售环节,推高药械流通价格”“医务人员长期接受医药企业输送利益”“医药行业学会管理混乱,成为医药企业利益输送平台”等都被列入其中。
比如,2021年至2023年5月,广东3家药品生产企业向1936家第三方商务推广公司支付费用,假借服务费用等名义套取资金40.77亿元,增加药品综合成本,推高出厂价格。
依据审计报告,广东省医学会收受 329 家医药企业赞助费 5205.62 万元, 用于指定医生为企业产品宣传。根据广东省医学会规定,学术会议召开期间,医药企业可通过缴交1万元至50万元不等的赞助费,指定医生或研发人员宣传其企业产品。2022年,广东省医学会共举办这样的卫星会582个,累计收取329家医药企业赞助费5205.62万元,其中外资医药企业赞助占比76.6%。
陕西省山阳县卫生健康局原副局长徐毓才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医疗腐败背后的本质原因是现有的体制机制存在问题,广东省这份文件算是全国医疗腐败现象的一个缩影。
今年2月17日,发表在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国际期刊《卫生政策和规划》上的一项研究中,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助理教授、副研究员傅虹桥等人通过对中国裁判文书网2013~2019年的3546起案件统计发现,行贿、贪污和保险诈骗分别占医疗腐败案件的68.1%、22.8%和9.1%。“贿赂是医疗腐败的主要形式,约80%受贿者是医疗保健提供者,大多数行贿者是药品、医疗设备和消耗品的供应商。”研究写道。研究人员采访了17名关键知情人,探讨医疗腐败的驱动因素,并调查了中国近期反腐败干预措施的有效性。访谈结果显示,财务压力和监管薄弱是医疗腐败的两个主因。
武汉大学竞争法与竞争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孙晋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医疗行业商业贿赂长期、普遍存在。这与监管不到位有关,更与以药(药品、器械、检查)养医体制关系密切。应思考的是,给医院院长权力的同时,建立相应的常态化约束和监管机制,否则权力滥用很难避免。
北大中国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李玲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谈到,医疗腐败其实是和医院创收连在一起,背后原因是医疗系统的体制机制问题,是因为给了医院太大的自主权。她解释说,政府财政对公立医院的投入大概10%都不到,意味着90%以上的收入都要医院自己去创收。一个公立医院的院长,基本上医院就归他管,包括医院所有的日常运营、给医生护士发多少工资,这些都是医院内部决定。
徐毓才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今年的反腐思路改变了,强调全链条、全流程、全领域、全覆盖,反腐的部门也在增加。但医疗领域的腐败问题贯穿药品及器械的生产、流通、使用等各个环节,真想做到无死角地反腐,很有难度。
医药合规律师、北京至瑾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岑岩将这次医药反腐称为“变革性的行业震动”。李岑岩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以往很多涉及腐败红线的药企、医药中间流通企业、医院的院长及书记、医生、医药代表等,一方面认为自身行为未触及法律红线,另一方面认为法不责众,以至于大家都在做。
行贿方将被重罚
密集反腐行动带来的紧张气氛,体现在医药领域的多个环节。
8月9日,一位在头部药企从事耗材销售的业内人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据他了解,现在已经有很多耗材代理商开始放假了。“医院也怕,我们也担心。”这名业内人士表示。
“最近一周向我咨询医药反腐的人特别多,包括药企、医药券商、医药代表,甚至还有部分地方卫健委和医管局的工作人员。”8月11日,长期观察医疗行业发展的医库软件董事长涂宏钢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其前一天晚上连续工作到半夜。接受采访前,又有券商公司邀请他过去做合规培训。涂宏钢预计,这种高压反腐态势还会持续一段时间。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8月8日,新华制药、恒瑞医药、太极集团、佛慈制药、特一医药、百济神州、三生国健、方盛制药等超30家医药企业在不同平台发声。大部分药企认为,医药反腐有利于行业健康,强调公司坚持合规经营,并晒出销售费用、销售模式等。
药企的销售费用,主要包括市场推广费、职工薪酬、差旅交通费、会议费等。销售费用占营收的比例越高,说明销售费用的使用效率越低。
据上市药企未名医药2022年年度报告,其当期销售费用为2.92亿元,占营收比例高达81.91%。“由于医药行业销售费用是保证企业实现销售目标的重要投入和保障,且销售费用金额重大,对未名医药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大,故作为关键审计事项。”该年报写道。据统计,2022年,未名医药在A股上市药企中,销售费用率排名第五。资料显示,未名医药产品品种丰富,包括神经生长因子产品、干扰素产品、疫苗产品等。
中国医药卫生文化协会医联体医保支付研究中心研究员仲崇明告诉《中国新闻周刊》,A股的上市药企,大约一半企业的销售费用占营收比重在50%以上。之前的反腐,很少出现药企“齐刷刷”回应的状态,在遇到舆论热议时,其更多可能是低调应对。
在李岑岩看来,药品、医疗器械等要想真正走向市场,需要经过一系列复杂流程,药企要付出的成本并不低。从这一角度看,用于正常渠道的销售费用是应当被理解的。但是,拿着本应该做真正学术推广、药品信息传递的钱,假借市场推广、学术推广,甚至各种市场营销活动,直接以送钱等方式对医生或医院进行利益输送,最终希望医生借此多开该药企的药物,“这类行为应被严厉打击”,李岑岩表示。
徐毓才认为,相关利益首先是从医药生产流通企业输出,才能输送到有关部门、医院医务人员。这么多年的医药反腐,尽管提到行贿、受贿应同时处罚,其实对受贿方处罚更重,导致产生腐败的源头无法解决。
7月25日,初次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在行贿罪规定中增加了新条款,提出在教育医疗等领域行贿将从重处罚。这次修改还调整行贿罪的起刑点和刑罚档次,与受贿罪相衔接;同时,进一步调整、提高了单位行贿罪等相关贿赂犯罪的刑罚档次。
李岑岩表示,对医药领域行贿方从重处罚是草案的亮点,同时也是今年医药反腐的亮点之一。这意味着相关部门决定要从源头治理医药反腐。医院院长和医生是被企业“围猎”的对象,而围猎者提供的“糖衣炮弹”诱惑太大。
2014年,知名跨国药企葛兰素史克(GSK)因行贿受贿案被判处罚金30亿元,这是迄今为止中国医药反腐领域开出的最大罚单。卫生政策和医疗管理咨询师王宏志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据他统计,近10年美国查处在华行贿的药企至少有10个。
王宏志表示,查处一个院长,可能带出几个行贿的药厂。现在抓上百个院长,肯定会牵涉大量药企。如果按单位行贿罪定罪处罚,会有不少企业负责人涉案。
“这次反腐对医药行业而言,是一个建立实质合规制度的契机。”王宏志谈到。近五年,李岑岩和她的团队一直在开展医药企业的合规培训。5月份以来,向她咨询医药企业合规的培训人便开始多起来,7月份一个月更是达到一二十家,这个数目等同于她去年一年进行合规培训的药企总数。
学术会议不应被污名化
“今年中央多部委的联合行动是有的放矢的,强调了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关键少数人,目的是要完善新时代纠风工作体系,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体制,并不是临时性在医药行业搞一个风暴,打击一大片。”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首都医科大学兼职教授郑雪倩在7月29日举办的“健康战略传播学术年会”上说。她曾受国家卫健委委托,开展了一项与医药反腐领域相关的课题。
然而,在这场反腐风暴中,学术会议似乎成了众矢之的。8月开始,全国多个省级医学会、协会等组织开始紧急发布通知,要求延期召开各类行业会议和活动。
海南省8月1日公布的集中整治举报电话的通告中,详细列出了举报对象和举报内容的范围。其中,除了药品、器械、耗材“带金销售”腐败问题,涉及医保基金使用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等问题,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假借咨询费、讲课费、推广费等各种名义或形式给予医疗机构或其内设科室从业人员回扣的行为等问题也被列入可举报内容。
随着部分学术会议的暂停或延迟,医疗机构在主动收缴“讲课费”。“学术会议并不能和腐败直接划等号。”徐毓才表示,现在很多医院要求医生上交近几年收到的“讲课费”,并未区分合理与否,认为只要收了“讲课费”就是不合理行为。一味要求退费可能会对一些医生造成误伤,也可能对正常的学术交流活动等方面造成较大冲击,使得药企走出困境变得更艰难。
“将医学会议作为反腐的一部分就有些污名化了。”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心内科主任医师孙宁玲8月10日撰文指出,学术会议是医生们医疗信息交流,新知识传播,疑难医学问题商讨的平台,是促进医生技能提高的重要一部分。在政府不出资的情况下,医学学会和协会平台在企业赞助下开展这些学术活动,本是好事。在本次医学反腐中,把企业赞助开学术会议、专家拿讲课费说成腐败,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己不付也是腐败。“我想问,进行学术会议和交流不是全球的惯例吗?不是每个行业的惯例吗?规范的,按照国家的要求举办会议领取费用是合理的,要打击是那些不规范利用学术会议套取经费为己用的不法行为和个人。”孙宁玲在文章中写道。
孙宁玲强调,医疗行业与其他行业一样都有蛀虫,都有既得利益者,在医疗行业出现严重贪腐事件是事可忍孰不可忍。但反腐要分清什么是重点,把正常的学术活动和贪官放在一起反,显然是错误的。
在仲崇明看来,医药反腐也要保持理智客观,不能应因谁在风口召开医药学术会议,就抱着“一查一个准儿”的心态,势必要查点问题。
程芬表示,在大型药企,尤其是外企,“讲课费”的发放有相当严格的等级划分。药企会依据专家的职称、影响力、发表的论文等多个指标对其评级,然后根据专家级别给予其不同水平的“讲课费”。据她介绍,她此前所在的药企,给专家一次讲课的费用在1000~3000元上下浮动。讲课时间取决于会议方式,如果是线上会议,一般每个专家讲课时间大约半小时,如果是线下大型会议,一般要花费半天甚至一天,药企也需要承担茶歇、餐饮的费用。“为了避免费用滥用,企业对邀请专家讲课的次数有严格限制,比如,一名专家一年最多只能讲20次课程。”她说。
李岑岩向《中国新闻周刊》分析,讲课费、会务费这些是中性词,真正应该关注的是其背后的行为。比如是为了做药品研发而举办的会议,为了药品上市后再评价的数据收集而举办的会议等。如果这些项目立项合法合规,流程把控严谨,财税支出和路径合规,有内控制度且遵照执行,这些费用也自然合规。
(原标题:医药反腐风暴背后:学术会议不应被过度污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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