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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初第一批发行的48只新股,绝大多数遭到连续无量涨停爆炒,甚至是新股上市交易首日,大量股票交易时间连五分钟都不到。尽管经历了近三个月的新股发行停滞,管理层重新修改了新股发行上市首日交易制度,使新股上市首日交易时间明显延长,但由于采用行政化的新股定价,僵化的新股交易机制,严格控制新股发行数量,新股发行市盈率较二级市场明显偏低。因此当第二轮新股发行时,无一例外地全部再现连续秒停奇观,中签者惜售,其中最高涨幅达到发行价的300%以上。 新股连续无量涨停,也是今年以来才有的现象,因行政手段干预下的市场机制失效,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无法起决定性作用,供求关系的极度不平衡,一级市场买卖双方无法充分博弈使得新股定价不合理,二级市场买卖双方无法充分博弈使得新股交易价格被人为炒高。新股发行上市遭爆炒,股复一股,日复一日,难道这种爆炒的局面要一直持续下去吗? 化解新股上市连续爆炒的问题,我们不妨用另类思维,或许能达到曲径通幽的效果。至少在目前看来,行政化的手段有效性存疑。 首先,取消新股上市首日涨跌停限制,同时配套推出新股首日T+0交易机制。2012年以前,一直没有实行新股上市涨跌幅限制,虽然存在着三高现象,但至少可以说明,实行涨跌幅限制后,被爆炒的情况并没有缓解。取消新股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可以使新股在二级市场上充分市场化定价。同时,我们可以在新股上市首日引进T+0交易机制,涨高了,获利盘会基于风险而获利了结,比单纯实行涨跌幅限制或是单纯取消涨跌幅限制或许更有效。2013年3月份,证监会表示,T+0目前不存在法律障碍,这说明,当前交易所实行T+0是切实可行的,如果说我们对实行T+0对二级市场的影响还有顾虑的话,那么我们在新股上市首日实行T+0,次日及以后再回到T+1机制,从法律和技术上应该不是问题,一方面可以检验市场对T+0的反应,另一方面也可以尝试解决新股发行爆炒的问题。在经历了诸多修改仍无法解决新股爆炒的情况下,这种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的T+0交易机制,不失为一种有益的尝试。 其次,改变沪市以1000股为单位,深市以500股为单位的新股申购办法,采用惠及面更广的、更加公平的以100股或200股为申购单位的办法。既然是市值申购,就应当充分保障每一份市值申购单位的最大可能权益。沪市以1000股为申购单位,深市以500股为申购单位,是基于过去计划时代发行1亿股以上在沪市,小股公司在深市发行的规定,但是现在这项规定已经不存在了。为了让更多投资者获得新股发行的红利,保证新股发行更加公平合理,有必要统一改变为按100股或200股为单位的新股申购办法,这也是解决新股爆炒,提高新股中签率的有效办法。 总之,只有充分利用市场的作用,促进供求关系的充分博弈,才能化解新股爆炒的难题,才能起到行政干预所看不到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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