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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业协会18日消息,证券资信评级专业委员会组织起草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执业行为准则》19日正式对外发布。这是国内首部由证券评级机构的自律管理单位组织起草并对外发布实施的自律规范,有效填补了国内空白。
目前我国正式出台的证券评级机构监管法规主要是2007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但各证券评级机构在有关概念的理解上不尽一致,实施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具体方法和措施也不尽相同,行业呼吁出台相关自律规范,指导证券评级机构规范执业。
本次发布的准则正是对上述暂行办法的有效补充,分九章共六十八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强调评级质量保障和评级过程的规范性,树立证券评级机构诚信执业的良好形象。设立“评级质量”专章,对可能影响评级质量的有关因素做了明确规定,并详细规定了开展评级业务的具体步骤。
二是强调证券评级机构及其评级从业人员的独立性,防范利益冲突。
三是强调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增强评级透明度。
四是强调证券评级机构内部制度建设和合规检查,有利于自我约束机制的形成。。
证券业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准则规定主要依据《暂行办法》,许多规定来源于证券评级机构近几年的实践总结,并借鉴了国外的经验。准则的发布对规范证券资信评级机构的执业行为,提高证券评级机构执业水平、提升行业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有效揭示债券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并将对提升评级机构行政监管效率,推动行业自律管理和维护评级行业健康发展起到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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