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以来30余家公司披露股东减持计划
近期,多家上市公司披露股东、董监高减持计划。仅7月以来,就有森远股份、长川科技等30余家公司发布减持公告。一些公司披露了减持进展,不少股东、董监高在公告发布后,立即进行了减持。同时,今年以来公告股东、董监高增持的上市公司数量明显减少,且终止增持的情况同比激增。
减持原因不一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重要减持主体,且减持比例较大。以强力新材为例,公司7月2日晚间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晓春、管军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4336.66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8.42%。
金卡智能表示,于7月2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斌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杨斌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换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87.45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
部分公司股东减持完毕后不再是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恒立实业为例,公司7月3日晚间公告,长城资管合计持有公司2413.33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68%,计划减持不超过291.46万股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不超过0.69%。如果减持完成,长城资管不再是持有股份5%以上的股东。
从减持原因看,满足个人资金需求、归还股票质押贷款、减少股票质押数量及降低质押率成为主要因素。以森远股份为例,公司7月2日晚间公告,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松森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郭松森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2905.3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6%。对于减持的原因,主要在于偿还股票质押借款、减少股票质押数量及降低质押率。
东北证券研究总监付立春表示,从上市公司发布的公告看,通过减持来降低质押率的情况居多。一些股东面临融资困难的局面,难以通过融资来补充质押。不少股东质押率较高,有的甚至接近100%,须通过减持股份降低质押率。同时,要防止相关上市公司股东以降低股权质押为托词,出于其他目的进行减持。
减持力度较大
一些公司近期披露了减持进展,不少股东、董监高减持起来毫不含糊,有的股东因为遭遇强制平仓而被动减持。
以*ST欧浦为例,公司7月4日晚间发布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显示,收到黄锐焯发来的《减持计划完成告知函》,其减持计划已于2019年7月2日实施完成,减持均价为1.29元/股,减持股份数量为17万股。公司4月11日公告,公司监事黄锐焯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17万股。
有的上市公司发布减持公告后,相关股东立即进行了减持。以弘亚数控为例,公司6月19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股东广州海汇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票,合计减持不超过26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8%。7月3日,公司收到了股东广州海汇《关于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累计减持26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减持价格为33.17元/股。
有的股东遭遇强制平仓,导致被动减持,且减持数量较多。以延安必康为例,公司7月3日晚间公告,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及其一致行动人的通知。李宗松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150.4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1%。截至2019年7月2日,李宗松及其一致行动人新沂必康部分股份遭遇强制平仓导致被动减持,减持股份来源均为非公开发行股份;恒升308号信托计划、恒升309号信托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部分股份,减持股份来源均为集中竞价交易。
终止增持案例增多
今年以来,董监高等股东增持的情况明显减少。7月以来,暂无上市公司发布增持计划公告。有的上市公司公告股东增持计划后,执行效果不容乐观,增持计划推进缓慢,甚至增持期届满后未实施增持。
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提前终止增持计划的案例同比明显增多,25家上市公司的股东、董监高终止了增持计划。而2018年全年,仅12家上市公司发布此类公告。从公告内容看,市场环境变化、融资渠道受限、增持主体股权质押率高企、资金不足、所需资金未筹措到位是终止增持的主要原因。
以捷成股份为例,公司7月1日晚间公告称,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关于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通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拟增持人员暂未增持公司股票。
对于终止的原因,捷成股份表示,自披露增持计划事项后,受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窗口期影响,公司拟增持人员的有效增持时间缩短;同时,自披露增持计划事项后,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拟增持人员积极筹措资金。但由于金融市场环境变化、融资渠道受限等客观原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遇到困难。
部分上市公司发布股东或董监高终止增持计划的公告后,随即收到交易所发出的问询函。以太平洋为例,公司6月19日晚间发布第一大股东嘉裕投资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告,6月20日便收到上交所发出的相关问询函,要求补充说明增持计划未能完成的具体原因,以及延期增持的可行性,相关延期的决策是否审慎等问题。
付立春表示,不排除有些上市公司的股东、董监高确实存在无法完成增持计划的客观原因,但前期披露大手笔增持计划会对股价有较大的提振作用,存在“忽悠式”增持的可能。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忽悠式增持”的监管日趋加强。2018年10月,沪深交易所规范了上市公司增持、回购公告格式,支持具备条件的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董监高依法合规回购、增持。同时,严厉管控“忽悠式增持”、“忽悠式回购”行为,明确增持计划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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