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财股网为首页 网站地图 财股网导航 财股网客服
首页
财政部6日发布公告,决定发行2010年凭证式(四期)国债。发行总额为400亿元,其中1年期200亿元,票面年利率2.60%;3年期200亿元,票面年利率3.73%。
根据财政部公告,本期国债发行期为2010年9月13日至2010年9月27日。各承销机构在规定的额度内发售本期国债。本期 国债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兑付不加计利息。
本期国债为记名国债,以填制“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的方式按面值发行,可以挂失,可以质押贷款,但不能更名,不能流通转让。
在购买本期国债后如需变现,投资者可随时到原购买网点提前兑取。提前兑取时,按兑取本金的1%。收取手续费,并按实际持有时间及相应的分档利率计付利息。
从购买之日起,1年期和3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有时间不满半年不计付利息;满半年不满1年按0.36%计息;3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有时间满1年不满2年按1.71%计息;满2年不满3年按2.52%计息。
公告公布日至发行结束日,如遇银行储蓄存款利率调整,尚未发行的本期国债票面利率,在利率调整日按1年期、3年期银行储蓄存款利率调整的相同百分点作同向调整,提前兑取分档利率另行通知。
本期国债面向社会公开发行,投资者可到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以及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40家2009~2011年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的营业网点购买。
(新华社)
上一篇:支付03年记账式(八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下一篇:上证国债市场9月7日早盘高开低走
投资亮点 1.公司主营电力开发;生产和销售。截至2010年年末,公司拥有南阳天益发电...[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