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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湖北银保监局公开处罚信息显示,浙商银行武汉分行因部分资金违规投向房地产公司,接到罚款30万元的罚单。而这已是浙商银行本月吃到的第二张“涉房”罚单,本月稍早前浙商银行曾因多项违规事由而吃进大额罚单。
今日公布的最新罚单信息显示,由于浙商银行武汉分行的同业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未严格比照自营贷款管理,导致部分资金违规投向房地产公司,湖北银保监局对其作出处罚30万元的决定,主要负责人为张克祥。
其实,此次已不是浙商银行本月接到的第一张“涉房”罚单。12月7日,在浙商银行收到的5550万大额罚单中,就有“为客户缴交土地出让金提供理财资金融资”这一条违规事由。
房地产的调控政策今年持续从严趋势,但仍有不少银行“明知故犯”,违规涉房贷款屡禁不止。据蓝鲸财经不完全统计,仅今年12月至今,银监系统针对资金违法流入楼市开出的罚单多达十余张。
其中,仅仅是12月7日一天内就有浙商银行、渤海银行、民生银行和中信银行四家银行因理财产品违规缴土地款而被罚。
具体违规原因分别是:浙商银行为客户缴交土地出让金提供理财资金融资;渤海银行的理财及自营投资资金违规用于缴交土地款;民生银行同业投资、理财资金违规投资房地产,用于缴交或置换土地出让金及土地储备融资;中信银行的理财资金、自有资金融资违规缴纳土地款。
12月14日,渤海银行温州分行也接“涉房”罚单,原因为该行向未竣工验收的商业用房发放按揭贷款;向“四证”不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发放贷款,共罚款65万元。同日,贵州银监局也开出两张罚单,对贵阳银行双龙航空港支行和南明支行分别处以30万元的罚款,具体原因为该行发放虚假个人商业用房按揭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流入股市、房市。
12月19日,因未监控到贷款回流且部分流入房地产企业,信阳监管分局对工商银行固始支行处以35万元罚款。同日,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因信贷资金挪用于购房、违规办理商业用房按揭贷款被处罚180万元,浙江武义农商行同样因信贷资金挪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被罚。
其实,早在2016年,监管就明确要加强理财资金投资管理,严禁银行理财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领域,加强房地产信托业务合规经营。今年年初的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也再次强调,要继续遏制房地产泡沫化,严肃查处各类违规房地产融资行为。
而中国银保监会曾在今年8月召开银行保险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其表示,将进一步完善差别化的房地产信贷政策,严禁“首付贷”和消费贷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等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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